1. 我是个钢筋工小包头,最近在接活干时,听说要挂靠某个公司的户头才可以做,请问大家,你们是怎么做的啊
我从事的是建筑施工行业,具体来说是钢筋工。我们公司承接工程后,通常会找一些主体队负责主体施工,这些主体队往往有自己的钢筋工、木工、瓦工等,这样可以便于管理。但也有些主体队可能人员不全,或者不够用,这时就会找小包头,承包砌墙、混凝土、脚手架等工程。
对于你提到的情况,一般是由主体队与你们签订钢筋分包合同。因为有的主体队可能没有自己的钢筋工,或者现有的钢筋工不够用,所以会通过这种方式来补充。而直接与总包单位签订钢筋工程承包协议,基本是不可能的。总包单位一般将主体工程分包给主体队,在签订主体承包协议时,就已经包含了模板、钢筋、砌体、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
至于安装、保温、防水、抹灰、外墙装饰、内墙瓷砖刮瓷等分部分项工程,则是由总包单位找包工头分包。至于铝合金门窗、地暖管铺设,则是由建设单位也就是甲方找队伍来完成。
对于主体队伍分包的分部工程或施工方甲方分包的工程,签订承包协议时,如果是公司则由公司签订,如果没有公司,则由个人签订。所以你作为一个钢筋工包工头,接活根本不用挂靠劳务公司。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挂靠实力较强的劳务公司,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你的钢筋工纳入他们的体系中,安排到不同的工地上,但这样可能会失去自主管理的权利;另一种是单纯挂靠,你的队伍依然由你管理,他们可以为你介绍一些活,但每年需要支付一定的挂靠费用。
建议是,当你的实力足够强大时,可以考虑成立自己的劳务公司,直接承包主体工程;如果条件允许,甚至可以考虑成立建筑公司,直接承包工程。
2. 钢筋工劳务公司怎么注册
法律分析:钢筋工劳务公司注册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
首先进行名称的核准,名称核准后,由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