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防撞柱国家标准
防撞柱又名防护柱、防护桩、警示桩,属于交通安全设备。分为固定式防护桩与活动式防护桩。贴黄黑或红白反光膜,或者喷漆,底部采用镙丝或钢钉固定。适用于道路出入口,高速公路养护,酒店、小区、体育场所,危险地区和道路施工地段。
防撞柱分为固定与活动柱两种,由钢管与法兰盘组成,钢管外贴黄黑反光膜,起到反光警示效果,以引起车辆和人们的留意,用于物业小区,花园等。防撞柱还能够设备在一些需求暂时敞开的当地,以处理暂时出口的问题。能够定做各种不同规范的反光柱。反光活动防撞柱设备于小区、停车场等禁止车辆进入地段,有效阻挠车辆。防撞柱贴有反光膜,即便在夜间也会警示司机前方障碍,防止呈现事端。分拆型,地面部分有钥匙操控,可根据实际情况拆装能够定做各种不同规范的防撞柱。
活动型防撞柱可根据需求随时卸下或装上,其配有一个带锁的设备,当需求阻隔时,可将其锁住。而固定型的防撞柱没有配带锁设备,一次性设备完结。活动型和固定型的防撞柱其设备时根据地面的条件来断定是否需求打预埋根底。
防撞柱由无缝钢管制作,结实结实,大方得当;钢管表面处理:高压喷涂、贴工程级反光膜;钢管外贴黄黑反光膜,起到反光警示效果,以引起车辆和人们的留意;产品设备便利,防撞柱选用规范块状恣意组合方法和先进的?内胀大锚固技能;分为固定与活动柱两种,由钢管与法兰盘组成;防撞柱底部用钢钉或螺丝固定,设备结实,安稳牢靠,车辆撞击时不会松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❷ 钢管警示立柱
安装工具:电源带几十米线、电钻(钻头12或14的)、铁锤、螺母套头、卷尺、膨胀螺丝(m10*10或者内是m10*8)等。
安装方法容:
1、用卷尺量好摆放位置再摆正
2、接好电源,先用电钻对准螺丝孔轻轻打个印记,再拿开警示柱对准印记打孔,电钻要拿正,深度应于螺丝长度差不多。
3、从新摆正警示柱,把螺丝对准插入用铁锤打入,最后用螺母套扭紧
❸ 反光弹性警示柱用途
弹性警示柱又称弹力柱,弹性柱,诱导柱,警示柱,柱式诱导标,警示棒,塑料弹力棒路障,防撞柱,反光诱导标诱导柱,道路标柱。
在城市路口,人行道,建筑物之间的隔离,使行驶的机动车辆起到警示作用,一旦撞上也不会造成第二次伤害。白天红白、红黄颜色醒目明显,晚上的晶格套能反射出耀眼的光芒,提醒驾驶员注意。
1、可以作临时性防护使用。底座重,不受风力影响;随时调整位置,可临时作为防护柱使用;
2、也可以固定安装。配有施工安装的三眼结构;
3、可顶替路锥的使用功能。
❹ 乡村改造的钢管警示柱一般用多大的管
乡村改造的钢管警示柱一般用60管、76管、89管、114管可选。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警示桩主要用于道路路口,行人道等需要警示的地方,起到警示和诱导作用。适用于道路路口车道,高速公路,小区,酒店,超市,人多聚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