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没有按约定时间提货而导致货物损毁的,损失由谁承担
现实困惑
甲向乙购买了一批货物,双方约定甲于7月23日自行提货,但是,到了7月23日,甲却因没有筹足货款而未能提货。当天夜里,卖货方的仓库遭遇大火,导致货物被焚毁。甲要求卖货方承担损失。那么,卖货方应该承担损失吗?
律师答疑
甲方应当自行承担损失。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买受人自提标的物的,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约定或法定地点时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卖货方根据双方的约定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其本身不存在过错。而甲因为未筹足货款而未提货,违反了约定,导致货物被大火烧掉,并因此造成了损失,责任在甲。所以,由此造成的损失理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法理荟萃
风险负担的转移多采用“交付主义”,在不存在当事人以意思自治排除该原则的适用时,自交付标的物之日起风险发生转移。
B. 关于钢材期货合约几个基本问题
1、作为一个普通投资者,我可以参与该期货交易吗?
回答:可以的,只要版你有钱就行。权
2、交易时间像股票那样实时价格波动吗?交易方式是否双向?
回答:对,每分每秒都在变动,交易是双向的,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
3、每月的合约到期后怎么办,谁来接手我的合约?
回答:一般投资者都是做主力合约,也就是人参与最多的那个月份的合约,当主力合约转移到另一个月份的合约时,普通投资者也都转移了,你也要跟着转移,不参与交割,普通投资者也没有权利参与交割,交易所会强行平仓你的合约。所以不必担心。
4、普通投资者是不能交割实物的,如果合约到期我赚钱了,赢利部分是谁支付出来?谁亏损了来让我获利呢?
回答:合约到期的时候,如果你不平仓,交易所给你强行平仓了,赢利部分是由交易所没收的,亏损是由你承担的。所以在主力合约转移时你就要平仓,不能等合约到期再平。你的盈利是由别人的亏损来支付的。至于是谁,身份是谁,那就很难讲了,有现货商,有机构投资者,有普通投资者。总归是做错方向的就要给你钱。
C. 钢材购销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从2014年起,我们律所组建了专门服务于钢贸企业的律师团队,团队在服务钢贸企业的同时,深入市场研究了钢贸行业交易习惯和交易中风险点,并针对交易中的风险点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和相关应对方案。
在服务钢贸公司中,被问到最多的问题是:“买卖合同中违约条款如何约定对我们有利?”。
对于这个问题,得从钢材行业本身特殊性说起。首先,从卖方上游交易来讲,卖方钢贸公司向厂家或者市场同行交易一般是现款现货。对于钢厂来讲,一般不存在赊欠情况,基本都是先打款再发货。对于市场同行调货来讲,一般也是现款现货,偶有赊欠也得加价出售。其次,钢材行业属于大宗交易,交易标的一般比较大,利润相当低。那么,如果买方迟延支付货款,很可能导致卖方亏本。
因此,如何设定好违约责任条款就尤为重要,如何即能保证不亏本,又能合理合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违约责任赔偿范围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主张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人民法院在确定违约责任范围时,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五百九十一条、第五百九十二条、本解释第二十三条等规定进行认定。
通过上述法律法规可知,法律对违约后损害赔偿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通俗来讲就是卖方因买卖合同造成多少损失,买方需要赔偿多少损失,总的原则是“填平损失”。
在帮助钢贸公司审查合同的同时,见识了多个合同版本(买卖合同、购销合同),多个违约条款,但不外乎如下几种表述:
1、如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需从违约之日每日每吨加收5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如买方逾期支付货款,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应付货款的30%支付。
3、如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需从违约之日按照拖欠金额月息2分作为逾期违约金。
通过检索两个省级法院的案例来看法院一般如何判决。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豫法民二终字第143号判决书,该案件约定的违约条款是“智行公司提供钢材800-1000吨,在2个月内结清货款。如果逾期,则按合同供销量每天每吨另加10元违约金。”最终法院判决:“以上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计付。”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闽民终477号判决,违约条款“五建分公司应按时支付万胜隆公司贷款,如延期一天,延期支付的资金,万胜隆公司每天加收元/吨,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0天,否则万胜隆公司有权停止供货;如果超过50天,每天加收至元/吨。”,法院终审判决: “截止2013年7月29日,违约金为元;从2013年7月30日计至还清之日止,以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违约金”
关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违约金”因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修订,废除了过去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年化利率24%、年化利率36%上限,新规是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上限。2021年4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四倍的话就是年化利率)。
以上两个高院案例充分说明,条款1与条款3一样的,无论你约定“每吨每天加几元”与“约定月息”是一样的,法院最终的判决是按照同期贷款利率4倍来支持卖方诉求,并持续计算。
条款1、3与条款2区别在于条款1、3是持续计算违约金,直至还清为止;条款2不持续计算,判决后到执行是固定的违约金。
所以,一旦出现卖方逾期付款的情形,很可能走入诉讼程序,可能会经历一审、二审、执行等漫长的程序。因此,建议违约条款按月息来设定,即可以弥补卖方的损失,也可以加大买方违约成本。
D. 没有按约定时间提货而导致货物损毁的,损失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没有按约定时间提货而导致货物损毁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八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E. 我在卖钢材的地方订了20多万的钢材,交了35000元定金,现在客户这边钢材不要了
这没有办法,如果客户也付了定金,你可以没收这些定金,如果客户没有定金,那你要么付全款拿回钢材慢慢消化,要么你就损失定金,不要钢材,只是一旦发生这样的事后,以后再想这里订钢材是不太可能了,除非你款到他们再安排生产。
F. 合同到期,客户不提货我该怎么办
SALINA说得有道理.
客户不提货,基本上是市场变化,不想要了.
你的合同中写提是订金,还是预付的货款?
定金的意思是双倍罚款,如果他违约,如果起诉,要么他提货(他不想提),要么他不提货再付20%作为处罚.
你算一下你这40%是否合算吧.如果不合算,只能说你收的定金太少了.
你看一下总额,如果多的话就发违约通知,发一个假的起诉状给他(这个试过很管用的),他们迫于压力,可能二选其一. 如果想起诉,先算一下费用再说吧!
G. 钢材合同
【精选】钢材合同范文六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钢材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乙方因三原亿澜宾馆钢构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150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钢材数量与质量
二、甲方所供钢材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使用钢材必须先检测后使用。乙方未检测就使用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甲方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则该不合格的钢材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包换、包退,换货过程中所产生往返运输、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交货地点:*******。
四、计量方式:过磅计量,过磅误差在±3‰内,乙方可自行复磅,以乙方指定提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为准,该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凭证。
五、甲方为乙方垫资金额伍万元2个月从垫资之日起按2分钱利息收取,甲方货到工地,无质量、数量问题,一次付清。
六、如甲方延期或未按期足额供货,均视为延期供货,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
七、1、乙方必须3月8日前将所有货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如不按合同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所欠甲方钢材的数量向甲方支付10元/吨〃天的违约金,若一个月仍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本合同终止,且乙方必须结清剩余货款,并赔偿给甲方合同总货款3%的损失费。
2、合同期间乙方在款未付清之前不得在第三方购货,一经发现,合同随即终止,并视为违约,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总货款3%作为违约金。
八、1、乙方在按合同约定未付清所欠甲方货款时,不得要求甲方再次垫资发货。
2、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说明等。
九、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甲乙双方发生任何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钢材一事,购销双方达成如下共同遵循的协议:
一、货物数量及验收方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及到达站费用负担:购方指定的仓库;购方承担装车、运输及卸车费用。
四、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标准,螺纹钢按过磅计算;购方在收到货后,经检验合格后
方可使用;有质量异议的,购方在检验报告出来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供方在收到购方质量异议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妥善解决方案,并承担运费、装卸费等相应费用。
五、结算方式方法及期限:在提货后 日内按实际提货数量结算。供方在收到货款同时开具等额正式税
六、违约责任: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如有违反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对方因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
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定到结算完毕。九、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经 办 人:
开户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20_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丙方对乙方合同义务进行担保,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 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注:合同签订后,甲方每一次送货后,乙方未在一个月内向甲方再次发出书面的需货通知,则该情况视为乙方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即为违约),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应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的要求赔偿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
二、乙方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应提前天以传真方式(传真需加盖乙方公司公章)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货款价值,该传真应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在确认后安排车辆将该钢材送到乙方上述工地现场,运费及吊装费由甲方承担。注:若乙方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送货,则送货时间、地点、数量、单价、总金额以送货单所列示的信息为准,甲乙双方对签收的送货单无争议。
三、每批货物的价格参照上海西本钢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当天市场价格上浮元/吨计算,并以送货单确定的单价和总金额为结算依据。甲方所送钢材数量全部按理论重量或 计算。
四、钢材接收验收方式:
1.钢材交货地点为: 。
2.乙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名字 ,身份证号码 ,工作人员名字 ,身份证号码 。负责收货并代表乙方签署收货单(或送货单),其签收视为乙方收货且对货款金额的确认,签收时该工作人员应出示身份证并在相应单据上注明身份证号码。乙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货时,应由工作人员出示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乙方能够直接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或由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3.乙方收货后应先检测后使用,如未经检测先使用则视为合格。乙方收货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获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甲、乙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五日内换送合格钢材。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 乙方的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这期间总计钢材用量为 吨全由甲方供货。
2. 甲方先期垫资 吨钢材,以后每次送货到场后当场支付该批货款的 %,剩余 %的货款累计到满 吨货款时,则甲方为乙方实际垫资了 吨货款,该 吨钢材款自合同签订日起满个月时即行全部支付;期间超出 吨的部分在货到时即行支付各批次货款,乙方应在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如乙方未按前款规定如数支付材料款,甲方有权拒绝送货并有权把未使用的`钢材运回(注:乙方应赔偿此批全部钢材来回运费及吊装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同时乙方应承担应付钢材款及垫资款日计千分之 的违约金;另甲方有权就乙方付款不符(违反本合同付款规定)的行为单方解除合同。本问(购销合同范本)由整理。
3. 乙方应要求甲方在 年 月 日开始供应钢材,乙方要求甲方供货总量不少于 吨,若乙方需求数量不足合同数或乙方未在合同签订后日内要求甲方供应钢材,乙方应适当补偿甲方由于垫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给甲方以 吨钢材垫资款(按送货单确定的金额为准)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计算并支付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乙、丙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支付全部所欠钢材款并承担全部钢材欠款日计 %的违约金。
七、甲、乙、丙三方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八、丙方对乙方在本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垫资款、货款及违约责任的承负进行担保,担保期限自债务产生之日起到债务履行期满后二年。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帐号: 帐号: 帐号: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
钢材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日内将该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钢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_日内换送合格钢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钢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钢材总价款的_%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钢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总量____________吨左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钢材数量与质量
第二条 合同价格
钢材价格随行就市。以成钢厂对亳州地区当日指导厂价为准。 第三条 钢材质量及验收方式
甲方所供钢材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使用钢材必须先检测后使用,乙方未检测就使用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乙方对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对该质量异议,以四川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的数据为最终结果。超出七个工作日的,视为乙方对甲方所供的钢材质量无异议。甲方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则该不合格的钢材,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包换﹑包退,换货过程中所产生往返运输﹑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垫资金额、垫资期限及付款方式
1、甲方为乙方垫资金额钢材数量__________吨。
2、甲方为乙方垫资期限为30天,垫资货物从提货之日起加收5元/吨/日的资金利息。
3、每月结算一次或当累计满________________元时可不满一月结算一次,并付清全部货款。
第五条 提货地点及计量方式
1、提货地点:甲方货场。乙方将每批次建筑钢材供货计划提前7天通知甲方,以供甲方提前为乙方备足货源,满足乙方建设需要。
2、计量方式:过磅计量。过磅误差在±3‰内。乙方可自行复磅,或到第三方复磅。以乙方指定提货人__________签字的送货单为准,该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凭证。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乙方书面通知的供货计划时间内完成每批次供货。
2、甲方延期供货或甲方未按期足额供货的,均视为延期供货,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伍佰元/天的违约金,但每日发货量不得超出50吨。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所欠甲方钢材款的数量向甲方支付10元/吨/天的违约金,若一个月后仍未按合同要求付款的,本合同终止,且乙方必须结清剩余货款,并赔偿给甲方合同总货款的3%的损失费。 2、合同期间乙方在款未付清之前不得在第三方购货,一经发现,合同随即终止,并视为违约,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总货款的3%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在按合同约定未付清所欠甲方货款时,不得要求甲方再次垫资发货。 2、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说明等。 第九条 廉政合作
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行
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经甲方确认,允许按(1、4)项执行:
(1)延期履行;(2)部分履行;(3)不履行合同;(4)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发生任何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卖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买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供货数量
乙方因工程需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为准。
三、交易方式
口头或书面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
2、除上述代表外,乙方未经书面通知甲方,擅自变更上述授权代表、擅自指定其他人员签收甲方供货单的,不论其有无授权或是否加盖乙方公章,乙方均须对该供货单签收的供货承担全部付款义务,并且不得以签收人员变更或无授权等任何原因拒绝付款;
3、上述乙方授权代表可以用电话、传真、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发货通知将乙方所需钢材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4、乙方自行提货或在甲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乙方核实确认后须在甲方送货单或供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签收,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乙方确认完全合格。
5、乙方确认:乙方完全认可甲方制作的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与依据。
6、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产品运输费、产品包装物以及所产生的包装费由甲方提供及承担。
四、价格及结算方式
3、付款方式及时间: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在上述约定付款期限内付清货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自乙方逾期付款之日起,按总货款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代为保管、保养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H. 逾期提货不给损失合法吗
不合法。逾期未提货,标的物因不可抗力灭失,逾期未提货的一方应当承担逾期的违约责任,是不合法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果合同有规定的依合同规定办。
I. 经济法作业:案例分析题,有关合同法的违约问题……
1、钢厂承担违约责任,建筑公司的4万元损失由钢厂承担。
2、建筑公司不可以拒绝领受第二批,决绝领受行为构成违约。
原因:
1、双方合同约定,由钢厂负责将钢材负责运送到建筑公司甲地的施工现场,而钢厂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所以钢厂应负违约责任,并承担对方损失。
2、合同约定,10月30日为交货期,钢厂并未延迟交货,而第一批的交货地点错误属于合同的辅助义务,并非主要义务,所以不能作为拒绝领受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