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固定资产 主要指哪些东西
固定来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自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一般来讲,房屋,电脑,宿舍,食堂,空地,租出去的房子之类可以看到的个人可以行使权利的资产是固定资产。
㈡ 什么是固定资产
一、
补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累计折旧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注意:不涉及本年的利润调整。
二、补提固定资产折旧的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1996]79号)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所以,当年补提以前年度固定资产折旧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案例1]
[案情说明]
2002年5月20日君洋财务服中心受托对木仁(龙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所得税汇算检查时发现,木仁(龙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份投入使用的一处新建工厂用房,总价¥86万元,因与建筑商发生纠纷,直到2002年1月12日才有结论,判归木仁(龙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木仁(龙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自2000年11月到2001年12月都没有提取房屋折旧,因此在200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进行补提:
(860000-860000×5%残值率)÷20年÷12月×14月
=47658.3元
[业务解说]
君洋财务服中心注册税务师常亚平认为木仁(龙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做法不当,并建议木仁(龙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对其补提的¥47658.3元折旧额作为纳税调整。
国税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扣除项目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补扣的截止时间,是指年度终了。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后,发现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因此,君洋财务服中心注册税务师常亚平建议木仁(龙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申报期后补提房屋的折旧给予纳税调整是正确的。
[案例2]
税务机关对一酿酒企业纳税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时发现,该企业于1999年10月份正式投产,但1999年没有按期及时提取投入生产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而在199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补提。税务人员指出这种做法违反了有关规定,并对企业纳税申报进行了调整。该企业财务人员不解,他认为在年终汇算时提取并没有多提折旧,只是提取时间上的问题。税务人员对此作了解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扣除项上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的截止时间,是指年度终了。纳税人在规定申报期申报后,发现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应提未提折旧等。该企业1999年虽未提取固定资产折旧,但其没有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提取。按上述规定,该企业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也不能补提。
㈢ 钢板电磁吸盘属于固定资产吗
公司的会计来制度一般都规定自了多少价值的财产才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钢板电磁吸盘是否属于固定资产主要看其价格是否高于公司的规定。对一般公司而言,会高于规定值,所以应该记入固定资产。如果该资产价值较低,也可以做费用一次性摊销。
㈣ 什么是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来业使用期自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当作固定资产.
㈤ 什么叫做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复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制、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从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固定资产的角度讲,固定资产是指:
1.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有关的设备、
固定资产
2.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07年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认定价值限制取消,只要公司认为可以的且使用寿命大于一个会计年度的均可认定为固定资产,按照一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3.使用期限较长。
4.单位价值大。
㈥ 固定资产的概念是什么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能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版态的资产。
对于生产经营中使用权的固定资产,只要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就可以认为是固定资产,而对单位价值不加以限制;对于非生产经营领域中使用的固定资产,期限要长于两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被认定为固定资产。
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可分为:
使用中的固定资产:包括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也包括经营性租出的固定资产。
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指已经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
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指本企业多余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
综合分类: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3、租出固定资产
4、不需用固定资产
5、未使用固定资产
6、土地: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不提折旧。
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来划分:
1、租入固定资产: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视为自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实质重于形式)
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2、自有固定资产:指拥有所有权的固定资产,就计提折旧。
㈦ 固定资产是什么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根据这一规定,对属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只规定使用时间一个条件,对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同时规定了使用时间和单位价值标准两个条件。这样规定,可以不因价格变化引起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调整而调整。另外,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固定资产,还要视企业持有这项财产的目的是否为了长期使用,是否为了用于生产经营来确定。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企业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应当编制成册,并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同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
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估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务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