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高層(30m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建築外腳手架是否要進行專家論證
第三條危險性較大工程是指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所指的七項分部分項工程,並應當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五)腳手架工程
1、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
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
3、懸挑式腳手架;
4、門型腳手架;
5、掛腳手架;
6、吊籃腳手架;
第四條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
建築施工企業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的工程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
因此,還要看是什麼腳手架。此外,還要看當地政府有何規定。
② 什麼方案需要專家論證
問題一:在建築中有哪些要做專家論證專項方案? 以下工程要專家論證
關於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
建質[2009]87號
附件二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
一、深基坑工程
(一)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築(構築)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悄枝羨撐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5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撐體系:用於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
(一)採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內爬起重設備的拆除工程。
四、腳手架工程
(一)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三)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採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碼頭、橋梁、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築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其它建、構築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護建築、優秀歷史建築或歷史文化風貌區控制范圍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築幕牆安裝工程。
(二)跨度大於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跨度大於60m及以上的網架釘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三)開挖深度超過16m的人工挖孔樁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頂管工程、水下作業工程。
(五)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問題二:在建築中有哪些要做專家論證專項方案? 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管理,防止建築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活動。
第三條危險性較大工程是指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搭羨十六條所指的七項分部分項工程,並應當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基坑支護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並採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
(啟拍三)模板工程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1、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
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
3、懸挑式腳手架;
4、門型腳手架;
5、掛腳手架;
6、吊籃腳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採用人工、機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問題三:需專家論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范圍有哪些 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不需進行專家論證,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才要專家論證。
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第五條中規定:
施工單位應當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方案;對於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見附件二。
你應該網路管理辦法,再根據管理辦法里的劃分來確定范圍。
問題四:深基坑專家論證需要什麼程序? 第六條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組織不少於5人的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
第七條 參加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的專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作風正派、堅持原則、熱心服務;
(二)熟悉工程建設領域的法律、法規、技術標准、規范和規程;
(三)從事相關專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工作十年以上並具有高級以上技術職稱。
第八條 符合本細則第五條規定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專家論證審查及批准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建築施工企業應組織相關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計算書,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核;
(二)建築施工企業應邀請符合本細則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專家對已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和方案編制人員及監理單位項目專業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應當列席論證會。
(三)施工單位應明確一名專家擔任組長,專家組應當對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內容是否完整、計算是否准確完整以及是否符合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等進行論證審查,並提出書面論證審查意見,專家組成員應在論證審查意見書上簽字,專家組書面論證審查意見書應當作為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
(四)施工企業應當根據專家組提出的論證審查意見對原專項施工方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企業技術部門負責人審核、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報經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實施。
(五)當專家組認為該專項施工方案需要做重大修改時,施工企業應當在專項施工方案修改完善後重新組織專家論證審查。
(六)專項施工方案專家審查論證意見書按附件填寫。
第九條 膽施工企業應加強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管理,在圖紙會審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作好識別;在施工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加強施工前的技術交底(包括安全、質量技術交底)、施工過程中的檢查和施工完成後的驗收;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質量員應加強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實施全過程跟蹤監督。
問題五:哪些施工方案要專家論證 以下安全專項方案需要進行專家論證:1。深基坑工程,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過8米或跨度超過18米,施工總荷載大於10KN/平方米儲或集中線荷載大於15KN/平方米的模板支撐系統;4.30米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業的工程6.城市拆遷或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問題六:多選題:下列哪些方案需要進行專家論證 原題:
下列分部分項工程中,其專項方案必須進行專家論證的有()。
選項:
A.爆破拆除工程
B.人工挖孔樁工程
C.地下暗挖工程
D.頂管工程
E.水下作業工程
參考答案:
ACDE
考點解析:
開挖深度超過16m的人工挖孔工程才必須進行專家論證。
問題七:在什麼情況下,專項施工方案需經過專家論證 起重吊裝方案都是專項施工方案。在超常規的情況下需要專家論證。
問題八:如下情況的《腳手架施工方案》需要專家論證嗎? 需要專家論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建質[2009]87號)裡面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四、腳手架工程
(一)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三)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問題九:專家論證方案務必參加的單位有哪些 第九條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
下列人員應當參加專家論證會:
(一)專家耽成員;
(二)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
(三)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相關人員;
(四)施工單位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問題十:高支模專項方案專家論證具體要什麼專家 給你解釋一下吧,高支模正好是我工作中接觸的比較多的。 一、住建部的建質[2009]87號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中說明:①搭設高度5m及以上;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0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15kN/m及以上;高度大於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系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為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注意:「此類不需要專家論證」)。 ②搭設高度8m及以上;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5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20kN/m及以上的為「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注意:「此類需要專家論證」)。 二、住建部的建質[2009]254號文,《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導則》的通知中說明: 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是指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高度超過8m,或搭設跨度超過18m,或施工總荷載大於15kN/O,或集中線荷載大於20kN/m的模板支撐系統。 施工單位應依據國家現行相關標准規范,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結合工程實際,編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專項施工方案。並經過專家論證方可實施。 如果需要詳細了解,可以留下郵箱,我把文件發給你看一下
③ 腳手架多少米需做專家論證怎麼選專家論證的整個流程是怎樣的
(一)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三)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專家論證會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
下列人員應當參加專家論證會:
(一)專家組成員;
(二)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
(三)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相關人員;
(四)施工單位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勘察、設計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專家組成員應當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家組成。
本項目參建各方的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
專家論證的主要內容:
(一)專項方案內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專項方案計算書和驗算依據是否符合有關標准規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條件是否滿足現場實際情況。
專項方案經論證後,專家組應當提交論證報告,對論證的內容提出明確的意見,並在論證報告上簽字。該報告作為專項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導意見。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方案,並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後,方可組織實施。
專項方案經論證後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論證報告修改,並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這樣解釋不知理解沒有?
④ 如下情況的《腳手架施工方案》需要專家論證嗎
需要。
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工程應由工程技術人員組成的專家組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而危險性與建築高度無關,與以下三方面有關:
1、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3、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文件為《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四部分。
(4)鋼管腳手架方案專家認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如下:
一、深基坑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一)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或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總荷載(設計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線荷載(設計值)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撐體系:用於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kN及以上。
三、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一)採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設總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設基礎標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
四、腳手架工程
(一)搭設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或附著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分段架體搭設高度20m及以上的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一)碼頭、橋梁、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築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護建築、優秀歷史建築或歷史文化風貌區影響范圍內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採用礦山法、盾構法、頂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築幕牆安裝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三)開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樁工程。
(四)水下作業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結構整體頂升、平移、轉體等施工工藝。
(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可能影響工程施工安全,尚無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
⑤ 腳手架24米以上的需要專家論證嗎
需要專家論證的,可能要採取一定措施才能加高:加固,卸載,24米是扣件式鋼內管架的高層極限,高於容24米的架。
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需要編制專項方案,不需要專家認證,然後"超一定規模的分部分項工程"是必須經過專家認證的,挑架是這樣規定的,包括並超過20米以上的懸挑腳手架是屬於「超一定規模的分部分項工程」是需要專家認證的,反正現在挑架都是做6層的,每挑都是控制在20米以下的。落地雙立桿也是,控制在49點幾米然後再該懸挑的懸挑。
⑥ 經開區爬架需要專家論證嗎
1、相關規定 "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需要編制專項方案,不啟清需尺賀要專家認證。
2、超過20米以上的懸挑腳手架是屬於「超一定規模的分部分項工程」是需要專家認證的。
按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
(一)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陵旁派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三)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需要專家對腳手架方案進行論證。
⑦ 雙排鋼管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多少米時必須進行專家論證
搭設高度24m及以上。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要求,腳手架工程為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包括採光井、電梯井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懸挑式腳手架工程;高處作業吊籃;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異型腳手架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為搭設高度5m及以上,或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總荷載(荷載效應基本組合的設計值,以下簡稱設計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線荷載(設計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於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系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
(7)鋼管腳手架方案專家認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專家論證的相關要求規定:
1、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危大工程概況和特點、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標准、規范及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檢查要求等;
組織保障措施、技術措施、監測監控措施等;施工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其他作業人員等;驗收標准、驗收程序、驗收內容、驗收人員等;應急處置措施;計算書及相關施工圖紙。
2、對於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專項施工方案內容是否完整、可行;專項施工方案計算書和驗算依據、施工圖是否符合有關標准規范;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滿足現場實際情況,並能夠確保施工安全。
⑧ 二建考試,施工方案中,需要專家認證的工程有哪些
1、深基坑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m(含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搜宏、瓦斯、岩爆、涌泥、斷層等地質復雜的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於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於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
(8)鋼管腳手架方案專家認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安全要求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深基坑)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念坦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下列人員應當參加專家論證會:
(1)專家組成員;
(2)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
(3)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相關人員;
(4)施工單位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勘察、設計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⑨ 這樣的腳手架方案是否需要專家論證
我認為不用
按照《危險性較大的分段閉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
(一)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三)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40米顯然未及「搭設高度50m及以上」
58-40=18米顯然未及「架體高度20m及以上」
樓上有人說道「只要建築物高度超過50米的,都需要進行專家論證」不知出之何處,會不會是對「沖正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理散燃悔解錯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