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屬材料證明書(質量證明書)的有效期一般為多久
質量證明書:生產企業對每批交貨產品檢驗合格附的證明材料。其內容按有關標准及訂貨合同的規定,一般包括材料名稱、牌號、規格、質量等級、合同和標准規定的全部檢驗項目的檢驗結果、合同號、標准號、檢驗批號、交貨件數、重量等。質量證明書是供方對該批產品檢驗結果的確認和保證,也是需方進行復驗和使用的依據。是購銷活動中重要的技術文件,不僅生產廠出廠時應提供質量證明書,在銷售或發出材料時,也必須隨料發出質量證明書或其抄件。
我認為這個質量證明書沒有有限期限的。它隨著該批材料被利用完而自然失效。
金屬材料訂購相關名詞
--------------------------------------------------------------------------------
金屬知識加入時間:2006-6-2610:17:44綜合部點擊:1757
1.材料名稱:定購材料的確切稱呼。有些材料的名稱很容易混淆,如一般用途低碳鋼絲和低碳碳結鋼絲名稱很相似,但它們的質量、用途、價格卻不同。
2.品種:材料化學成分、用途、外形、生產工藝、熱處理等不同的產品。
3.規格:同一品種或同一型號產品的不同尺寸,通常以截面主要部位公稱尺寸表示。
4.公稱尺寸:標准中規定的名義尺寸,也是生產過程中希望得到的理想尺寸。
5.實際尺寸:材料在生產過程中實際得到的尺寸。
6.尺寸偏差:實際尺寸與公稱尺寸的差值。標准規定允許存在的尺寸偏差,稱為允許偏差。簡稱偏差。
7.精度等級:標准中按尺寸允許偏差分的等級。精度等級越高,尺寸允許偏差越小。定購金屬材料時,應寫明所需的尺寸偏差或精度等級。
8.通常長度:又稱不定尺長度,要求金屬材料的交貨長度在標准規定的長度范圍內,而不要求某一具體尺寸的長度。
9.定尺長度:按訂貨要求切成固定尺寸的長度(板材的定尺是指寬度和長度),例如定尺為5m,則交貨的一批材料其長度均為5m。
10.倍尺長度:按需方要求的單倍尺長度切成整數倍的長度。
11.短尺:小於標准規定的不定尺長度下限,但不小於允許的最小長度的長度。例如,熱軋優質圓鋼通常長度為2~6m,最小允許長度為1.5m,則長度為1.5~2m的就是短尺。按通常長度交貨的金屬材料,允許搭配一定比例的短尺。
12.技術條件:標准中規定產品達到的各項性能指標和質量要求,如牌號、表面質量、物理性能、化學性能、力學性能、工藝性能、內部組織、交貨狀態等。有時還包括一些供參考的性能指標。牌號是技術條件中的首要內容,同一牌號的材料可能有不同的保證條件、交貨狀態、使用加工類別、質量級別等。
13.牌號:是用來識別產品名稱、符號、代碼或它們的組合。鋼的牌號稱為鋼號,是對每一具體的鋼所取的名稱。在過去的標准中,常把用漢字表示的名稱稱為牌號,用漢語拼音字母、元素符合表示的稱為代號。在現在的標准中已不再用漢字來表示牌號了。因此,鋼號與牌號也就合而為一了。
14.材質:通常是指鋼材的鋼種與質量,實際工作中,一般泛指鋼的牌號。
15.保證條件:按照金屬材料標準的規定,生產廠應該進行檢驗並保證檢驗結果符合規定的質量指標。
16.交貨狀態:金屬材料最終塑性變形加工方法或最終處理狀態。最終塑性變形加工方法也可理解為不經熱處理交貨的狀態,如熱軋(鍛)、冷拉(軋)狀態等;最終熱處理狀態有正火、退火、高溫回火、調質及固溶處理等。交貨狀態直接影響材料的性能和使用,正確選擇交貨狀態對使用單位的進一步加工、處理、確保產品質量,降低成本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訂購材料時,必須在貨單、合同等單據上註明要求何種交貨狀態。
17.熱軋(鍛)狀態:金屬材料在熱軋或熱鍛後不再進行專門的熱處理,冷卻後直接交貨的狀態。熱軋(鍛)的終止溫度一般為800~900℃,之後一般在空氣中冷卻,因而熱軋(鍛)狀態相當於正火處理。熱軋(鍛)狀態交貨的金屬材料,由於表面覆蓋有一層氧化膜,因而具有一定的耐蝕性,儲運保管的要求不像冷拉(軋)交貨的材料那樣嚴格,如大、中型型鋼、中厚鋼板可以在露天貨場或經苫蓋後存放。
18.冷拉(軋)狀態:金屬材料在冷拉或冷軋後不再進行專門的熱處理而直接交貨的狀態。與熱軋(鍛)狀態相比,冷拉(軋)狀態的金屬材料尺寸精度高、表面質量好、表面粗糙度低,並有較高的力學性能。但易遭受腐蝕或生銹,其包裝、儲運都有較嚴格的要求,需在庫房內保管,並應注意庫房內的溫濕度控制。
19.退火(燜火)狀態:金屬材料在出廠前經退火熱處理的狀態。退火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消除和改善前道工序遺留的組織缺陷和內應力,並為後道工序做好組織和性能上的准備。
20.正火狀態:金屬材料在出廠前經正火熱處理的狀態。與熱軋(鍛)相比,由於其溫度控制較為嚴格,因而金屬的組織、性能較為均勻;與退火相比,由於正火冷卻速度較快,因而晶粒細化,有較高的力學性能,並能消除鋼的某些組織缺陷。
21.高溫回火狀態:金屬材料在出廠前經高溫回火熱處理的狀態。高溫回火的回火溫度較高,有利於徹底消除內應力,提高金屬的塑性和韌性。
22.固溶處理狀態:金屬材料在出廠前經固溶熱處理的狀態。固溶處理主要適用於奧氏體型不銹鋼,以獲得單相奧氏體組織,提高鋼的塑性和韌性,為進一步冷加工創造條件;也可為不銹鋼進一步沉澱硬化或有色金屬的時效處理作組織准備。
23.自由加工狀態:在成型過程中,對於加工硬化或熱處理條件無特殊要求的產品的狀態,該狀態產品的力學性能不作保證。
24.加工硬化狀態:金屬材料在冷加工後不再進行專門的熱處理而直接交貨的狀態。適用於通過加工硬化提高強度的有色金屬產品,產品在加工硬化後可經過(也可不經過)使強度有所降低的附加熱處理。
25.淬火狀態:金屬材料在出廠前經淬火熱處理的狀態。對於有色金屬,淬火目的主要是為了獲得單相組織,為進一步冷加工或時效處理作組織准備。
26.淬火——自然時效狀態:金屬材料在出廠前經淬火——自然時效熱處理的狀態。
27.淬火——人工時效狀態:金屬材料在出廠前經淬火——人工時效熱處理的狀態。
28.標志:為了便於金屬材料的管理,避免混亂,防止造成使用事故,在材料或包裝上標出牌號、批號、狀態、規格、生產廠代號等,統稱為標志。標識方法主要有塗色、列印、掛牌等。
29.質量證明書:生產企業對每批交貨產品檢驗合格附的證明材料。其內容按有關標准及訂貨合同的規定,一般包括材料名稱、牌號、規格、質量等級、合同和標准規定的全部檢驗項目的檢驗結果、合同號、標准號、檢驗批號、交貨件數、重量等。質量證明書是供方對該批產品檢驗結果的確認和保證,也是需方進行復驗和使用的依據。是購銷活動中重要的技術文件,不僅生產廠出廠時應提供質量證明書,在銷售或發出材料時,也必須隨料發出質量證明書或其抄件。
2. 誰能給我提供鞍鋼的Q235B的材質單(產品質量證明書),帶紅印的、清楚掃描版!
直接找出售鋼材的商家就能提供鞍鋼的Q235B的材質單(產品質量證明書)。
3. 鋼結構驗收規范提到的產品質量證明書和出廠合格證是一個意思嗎還有中文標志是必須有的嗎
質量證明書和出廠合格證定義上不是一個概念。
質量證明書由廠家質量部門出內具,出廠合格證應該由廠容家本身出具。
中文標志是必須有。
鋼結構是主要由鋼制材料組成的結構,是主要的建築結構類型之一。結構主要由型鋼和鋼板等製成的鋼梁、鋼柱、鋼桁架等構件組成,各構件或部件之間通常採用焊縫、螺栓或鉚釘連接。因其自重較輕,且施工簡便,廣泛應用於大型廠房、場館、超高層等領域。
4. 求Q235A鋼材質量證明書
2.1 對鋼結構用材的要求 國民經濟各部門幾乎都需要鋼材,但由於各自用途的不同,所需鋼材性能各異。如有的機器零件需要鋼材有較高的強度,耐磨性和中等的韌性;有的石油化工設備需要鋼材具有耐高溫性能;機械加工的切削工具,需要鋼材有很高的強度和硬度等等。因此,雖然碳素鋼有一百多種,合金鋼有三百多種,符合鋼結構性能要求的鋼材只有碳素鋼及合金鋼中的少數幾種。 用作鋼結構的鋼材必須具有下列性能: 1.較高的強度。即抗拉強度fu和屈服點fy比較高。屈服點高可以減小截面,從而減輕自重,節約鋼材,降低造價。抗拉強度高,可以增加結構的安全保障。 2.足夠的變形能力。即塑性和韌性性能好。塑性好則結構破壞前變形比較明顯從而可減少脆性破壞的危險性,並且塑性變形還能調整局部高峰應力,使之趨於平緩。韌性好表示在動荷載作用下破壞時要吸收比較多的能量,同樣也降低脆性破壞的危險程度。對採用塑性設計的結構和地震區的結構而言,鋼材變形能力的大小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3.良好的加工性能。即適合冷、熱加工,同時具有良好的可焊性,不因這些加工而對強度,塑性及韌性帶來較大的有害影響。 此外,根據結構的具體工作條件,在必要寸還應該具有適應低溫、有害介質侵蝕(包括大氣銹蝕)以及重復荷載作用等的性能。 在符合上述性能的條件下,同其他建築材料一樣,鋼材也應該容易生產,價格便宜。 《鋼結構設計規范》(GB50017—2002)推薦的普通碳素結構鋼Q235鋼和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Q345、Q390及Q420是符合上述要求的。選用GB50017規范還未推薦的鋼材時,需有可靠依據。以確保鋼結構的質量。 2.2 鋼材的主要性能及其鑒定 2.2.1 單向拉伸時的工作性能 鋼材在常溫、靜載條件下一次拉伸所表現的性能最具有代表性,拉伸試驗也比較容易進行,並且便於規定標準的試驗方法和多項性能指標。所以,鋼材的主要強度指標和變形性能都是根據標准試件一次拉伸試驗確定的。 低碳鋼和低合金鋼(含碳量和低碳鋼相同)一次拉伸時的應力-應變曲線示於圖2-1(a),簡化的光滑曲線示於圖2—1(b)。由應力—應變規律示出的各種力學性能指標如下。 比例極限σP 這是應力-應變圖中直線段的最大應力值。嚴格地說,比σP略高處還有彈性極限,但彈性極限與σP極其接近,所以通常略去彈性極限的點,把σP看做是彈性極限。這樣,應力不超過σP時,應力與應變成正比關系,即符合虎克定律,且卸荷後變形完全恢復。這一階段,是圖2-1(a)中的彈性階段 OA。 材料的比例極限與焊接構件整體試驗所得的比例極限,往往有差別,這是因構件中殘余應力的影響所致。構件應力超過比例極限後,變形模量z,逐漸下降,對構件剛度有不利影響。 屈服點σy 應變ε在σP之後不再與應力成正比,而是漸漸加大,應力-應變間成曲線關系,一直到屈服點。這一階段,是圖2-1(b)中的彈塑性階段AB。圖2—1(b)中B點的應力為屈服點σy,在此之後應力保持不變而應變持續發展,形成水平線段即屈服平台BC。這是塑性流動階段。 應力超過σP以後,任一點的變形中都將包括有彈性變形和塑性變形兩部分,其中的塑性變形在卸載後不再恢復,故稱殘余變形或永久變形。 σP與σy之間是簡化了的光滑曲線(圖2-1b),這樣便於應用。實際上,由於載入速度及試件狀況等試驗條件的不同,屈服開始時總是形成曲線的上下波動,波動最高點稱上屈服點,最低點稱下屈服點。下屈服點的數值對試驗條件不敏感,並形成穩定的水平線,所以計算時以下屈服點作為材料抗力的標准(用符號fy表示)。 屈服點是建築鋼材的一個重要力學特性。其意義在於以下兩個方面: 1.作為結構計算中材料強度標准,或材料抗力標准。應力達到σy時的應變 (約為ε=0.15%)與σP時的應變(約為ε=0.1%)較接近,可以認為應力達到σy時為彈性變形的終點。同時,達到σy後在一個較大的應變范圍內(約從ε= 0.15%到ε=2.5%)應力不會繼續增加,表示結構一時喪失繼續承擔更大荷載的能力,故此以σy作為彈性計算時強度的標准。 2.形成理想彈塑性體的模型,為發展鋼結構計算理論提供基礎。σy之前,鋼材近於理想彈性體,σy之後,塑性應變范圍很大而應力保持不增長,所以接近理想塑性體。因此,可以用兩根直線的圖形(圖2-1b中的OA′F)作為理想彈塑性體的應力—應變模型。鋼結構設計規范對塑性設計的規定,就以材料是理想彈塑性體的假設為依據,忽略了應變硬化的有利作用。 有屈服平台並且屈服平台末端的應變比較大,這就有足夠的塑性變形來保證截面上的應力最終都達到σy。因此一般的強度計算中不考慮應力集中和殘余應力。在拉桿中截面的應力按均勻分布計算,即以此為基礎。 低碳鋼和低合金鋼有明顯的屈服點和屈服平台(圖2-1a)。而熱處理鋼材 (如σy高達690N/mm2的美國A514鋼),它可以有較好的塑性性質但沒有明顯的屈服點和屈服平台,應力應變曲線形成一條連續曲線。對於沒有明顯屈服點的鋼材,規定永久變形為ε=0.2%時的應力作為屈服點,有時用σ0.2表示。為了區別起見,把這種名義屈服點稱作屈服強度(圖2-2)。生產試驗時為了簡單易行,也可以用與ε=0.5%對應的應力作為屈服強度,因為它與σ0.2相差不多。以後,為簡明統一起見,在鋼結構中對σy與σ0.2不再區分而且用符號fy表示,並統一用屈服強度一詞。 抗拉強度σu 屈服平台之後,應變增長時又需有應力的增長,但相對地說應變增加得快,呈現曲線關系直到最高點,這是應變硬化階段CD(圖2-1b)。最高點應力為抗拉強度σu(設計時作為材料抗力用fu表示)。到達σu後試件出現局部橫向收縮變形,即「頸縮」,隨後斷裂。 由於到達σy後構件產生較大變形,故把它取為計算構件的強度標准;由於到達D點時構件開始斷裂破壞,故σu是材料的安全儲備。塑性設計雖然把鋼材看做理想彈塑性體,忽略應變硬化的有利因素,卻是以σu高出σy為條件的。如果沒有硬化階段,或是σu比σy高出不多,就不具備塑性設計應有的轉動能力。因此,規范規定鋼材必須有σu/σy≥1.2的強屈比。 伸長率δ10或δ5 伸長率是斷裂前試件的永久變形與原標定長度的百分比。取圓形試件直徑d的五倍或十倍為標定長度,其相應的伸長率用δ5或δ10表示 (圖2-1b),伸長率代表材料斷裂前具有的塑性變形的能力。結構製造寸,這種能力使材料經受剪切、沖壓、彎曲及錘擊所產生的局部屈服而無明顯損壞。 屈服點、抗拉強度和伸長率,是鋼材的三個重要力學性能指標。鋼結構中所採用的鋼材都應滿足鋼結構設計規范對這三項力學性能指標的要求。 除上述的三個指標及其表現的性能外,材料的彈性模量E及硬化開始時應變硬化模量Est(圖2—1b),也是一次拉伸試驗表現的性能。鋼材在一次壓縮或剪切時所表現出來的應力—應變變化規律基本上與一次拉伸試驗時相似,壓縮時的各強度指標也取用拉伸時的數值,只是剪切時的強度指標數值比拉伸時的小。 2.2.2 冷 彎 性 能根據試樣厚度,按規定的彎心直徑將試樣彎曲180°,其表面及側面無裂紋或分層則為「冷彎試驗合格」(見圖2-3)。「冷彎試驗合格」一方面同伸長率符合規定一樣,表示材料塑性變形能力符合要求,另一方面表示鋼材的冶金質量(顆粒結晶及非金屬夾雜分布,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包括可焊性)符合要求,因此,冷彎性能是判別鋼材塑性變形能力及冶金質量的綜合指標。重要結構中需要有良好的冷熱加工的工藝性能時,應有冷彎試驗合格保證。 2.2.3 沖 擊 韌 性 與抵抗沖擊作用有關的鋼材的性能是韌性。韌性是鋼材斷裂時吸收機械能能力的量度。吸收較多能量才斷裂的鋼材,是韌性好的鋼材。鋼材在一次拉伸靜載作用下斷裂時所吸收的能量,用單位體積吸收的能量來表示,其值等於應力-應變曲線下的面積。塑性好的鋼材,其應力-應變曲線下的面積大,所以韌性值大。然而,實際工作中,不用上述方法來衡量鋼材的韌性,而用沖擊韌性衡量鋼材抗脆斷的性能,因為實際結構中脆性斷裂並不發生在單向受拉的地方,而總是發生在有缺口高峰應力的地方,在缺口高峰應力的地方常呈三向受拉的應力狀態。因此,最有代表性的是鋼材的缺口沖擊韌性,簡稱沖擊韌性或沖擊功。 沖擊韌性的測量,可用不同的方法進行。我國過去多用梅氏(Mesnager)方法進行。該法規定用跨中帶U型缺口的方形截面小試件在規定試驗機上進行 (圖2-4a及b)。試件在擺錘沖擊下折斷後,斷口處單位面積上的功即為沖擊韌性值,用αk表示,單位為J/cm2。現行國家標准《碳素結構鋼》(GB700—88)規定採用國際上通用的夏比試驗法(Charpy V-notch test),試件和梅氏試件的區別僅僅在於帶V型缺口, 由於缺口比較尖銳(圖2-4c),缺口根部的高峰應力及其附近的應力狀態能更好地描繪實際結構的缺陷。夏比缺口韌性用Akv或Cv表示,其值為試件折斷所需的功,單位為J。因為試件都用同一標准尺寸,不用缺口處單位面積的功,可以使測量工作簡化。缺口韌性值受溫度影響,溫度低於某值時將急劇降低。設計處於不同環境溫度的重要結構,尤其是受動載作用的結構時,要根據相應的環境溫度對應提出常溫(20±5℃)沖擊韌性、0℃沖擊韌性或負溫(-20℃或-40℃)沖擊韌性的保證要求。 2.2.4 可 焊 性 可焊性是指採用一般焊接工藝就可完成合格的(無裂紋的)焊縫的性能。鋼材的可焊性受碳含量和合金元素含量的影響。碳含量在0.12%—0.20%范圍內的碳素鋼,可焊性最好。碳含量再高可使焊縫和熱影響區變脆。Q235B的碳含量就定在這一適宜范圍。Q235A的碳含量略高於B級,且不作為交貨條件,除非把碳含量作為附加保證,這一鋼號通常不能用於焊接構件。提高鋼材強度的合金元素大多也對可焊性有不利影響。衡量低合金鋼的可焊性可以用下列公式計算其碳當量。此式是國際焊接學會(UV)提出的,為我國行業標准《建築鋼結構焊接技術規程》(JGJ81)所採用。當CE不超過0.38%時,鋼材的可焊性很好,Q235和Q345鋼屬於這一類。當CE大於0.38%但未超過0.45%時,鋼材淬硬傾向逐漸明顯,需要採取適當的預熱措施並注意控制施焊工藝。預熱的目的在於使焊縫和熱影響區緩慢冷卻,以免因淬硬而開裂。當CE大於0.45%時,鋼材的淬硬傾向明顯,需採用較高的預熱溫度和嚴格的工藝措施來獲得合格的焊縫。 《建築鋼結構焊接技術規程》 (JGJ81)給出常用結構鋼材最低施焊溫度表。厚度不超過40mm的Q235鋼和厚度不超過25mm的Q345鋼,在溫度不低於0℃時一般不需預熱。除碳當量外,預熱溫度還和鋼材厚度及構件變形受到約束的程度有直接關系。因此,重要結構施焊時實際採用的焊接制度最好由工藝試驗確定。 綜上所述,鋼材可焊性的優劣實際上是指鋼材在採用一定的焊接方法,焊接材料、焊接工藝參數及一定的結構形式等條件下,獲得合格焊縫的易難程度。可焊性稍差的鋼材,要求更為嚴格的工藝措施。 2.2.5 鋼材性能的鑒定 由前可知,反映鋼材質量的主要力學指標有:屈服強度、抗拉強度,伸長率、冷彎性能及沖擊韌性。此外,鋼材的工藝性能和化學成分也是反映鋼材性能的重要內容。根據《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2001)的規定,對進入鋼結構工程實施現場的主要材料需進行進場驗收,即檢查鋼材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中文標識及檢驗報告,確認鋼材的品種、規格、性能是否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和設計要求。對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鋼材,應進行抽樣復驗,其復驗結果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准和要求。 1)國外進口鋼材; 2)鋼材混批; 3)板厚等於或大於40mm,且設計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建築結構安全等級為一級,大跨度鋼結構中主要受力構件所採用的鋼材; 5)設計有復驗要求的鋼材; 6)對質量有疑義的鋼材。 復檢時各項試驗都應按有關的國家標准《金屬拉伸試驗方法》(GB/T228),《金屬夏比缺口沖擊試驗方法》(GB/T229)和《金屬材料彎曲試驗方法》(GB/ T232)的規定進行。試件的取樣則按國家標准《鋼及鋼產品力學性能試驗取樣位置及試樣制備》(GB/T2975)和《鋼的化學分析用試樣取樣法及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GB/T222)的規定進行。做熱軋型鋼的力學性能試驗時,原則上應該從翼緣上切取試樣。這是因為翼緣厚度比腹板大,屈服點比腹板低,並且翼緣是受力構件的關鍵部位。鋼板的軋制過程使它的縱向力學性能優於橫向,因此,採用縱向試樣或橫向試樣,試驗結果會有差別。國家標准中要求鋼板、鋼帶的拉伸和彎曲試驗取橫向試件,而沖擊韌性試驗則取縱向試件。 鋼材質量的抽樣檢驗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質檢單位進行。 2.3 影響鋼材性能的因素 2.3.1 化學成分的影響 鋼是含碳量小於2%的鐵碳合金,碳大於2%時則為鑄鐵。製造鋼結構所用的材料有碳素結構鋼中的低碳鋼及低合金結構鋼。 碳素結構鋼由鈍鐵、碳及雜質元素組成,其中純鐵約佔99%,碳及雜質元素約佔1%。低合金結構鋼中,除上述元素外還加入合金元素,後者總量通常不超過3%。碳及其他元素雖然所佔比重不大,但對鋼材性能卻有重要影響。 1.碳(C) 碳是形成鋼材強度的主要成分。材料中大部分空間內為柔軟的純鐵體,而化合物滲碳體(Fe3C)及滲碳體與純鐵體的混合物一珠光體則十分堅硬,它們形成網路夾雜於純鐵體之間。鋼的強度來自滲碳體與珠光體。碳含量提高,則鋼材強度提高,但同時鋼材的塑性、韌性,冷彎性能,可焊性及抗銹蝕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用含碳量高的鋼材,以便保持其他的優良性能。按碳的含量區分,小於 0.25%的為低碳鋼,大於0.25%而小於0.6%的為中碳鋼,大於0.6%的為高碳鋼。鋼結構用鋼的碳含量一般不大於0.22%,對於焊接結構,為了有良好的可焊性,以不大於0.2%為好。所以,建築鋼結構用的鋼材基本上都是低碳鋼。只有高強度螺栓用的40B和35VB鋼及組成預應力鋼索的高強鋼絲,含碳量高於 0.25%。 2.錳(Mn) 錳是有益元素,它能顯著提高鋼材強度但不過多降低塑性和沖擊韌性。錳有脫氧作用,是弱脫氧劑。錳還能消除硫對鋼的熱脆影響。碳素鋼中錳是有益的雜質,在低合金鋼中它是合金元素。我國低合金鋼中錳的含量在1.0%—1.7%。但是錳可使鋼材的可焊性降低,故含量有限制。 3.硅(Si) 硅是有益元素,有更強的脫氧作用,是強脫氧劑。硅能使鋼材的粒度變細,控制適量時可提高強度而不顯著影響塑性、韌性、冷彎性能及可焊性。硅的含量在碳素鎮靜鋼中為0.12%—0.3%,低合金鋼中為0.2%—0.55%,過量時則會惡化可焊性及抗銹蝕性。 4.釩(V)、鈮(Nb)、鈦(Ti) 釩、鈮、鈦都能使鋼材晶粒細化。我國的低合金鋼都含有這三種元素,作為錳以外的合金元素,既可提高鋼材強度,又保持良好的塑性,韌性。 5.鋁(Al)、鉻(Cr)、鎳(Ni) 鋁是強脫氧劑,用鋁進行補充脫氧,不僅進一步減少鋼中的有害氧化物,而且能細化晶粒。低合金鋼的C、D及E級都規定鋁含量不低於0.015%,以保證必要的低溫韌性。鉻和鎳是提高鋼材強度的合金元素,用於Q390鋼和Q420鋼。 6.硫(S) 硫是有害元素,屬於雜質,能生成易於熔化的硫化鐵,當熱加工及焊接使溫度達800~1000℃時,可能出現裂紋,稱為熱脆。硫還能降低鋼的沖擊韌性,同時影響疲勞性能與抗銹蝕性能。因此,對硫的含量必須嚴加控制,一般不得超過 0.045%~0.05%,質量等級為D、E級的鋼則要求更嚴,Q345E的硫含量不應超過0.25%。近年來發展的抗層間斷裂的鋼(厚度方向性能的鋼板),含硫量要求控制在0.01%以下。 7.磷(P) 磷既是有害元素也是能利用的合金元素。磷是碳素鋼中的雜質,它在低溫下使鋼變脆,這種現象稱為冷脆。在高溫寸磷也能使鋼減少塑性,其含量應限制在 0.045%以內,質量等級C、D、E級的鋼則含量更少。但磷能提高鋼的強度和抗銹蝕能力。經過合適的冶金工藝也能作為合金元素,如過去用的牌號09錳銅磷鈦就含有磷元素,含量在0.05%~0.12%之間。 8.氧(O)、氮(N) 氧和氮也是有害雜質,在金屬熔化的狀態下可以從空氣中進入。氧能使鋼熱脆,其作用比硫劇烈,氮能使鋼冷脆,與磷相似。故其含量必須嚴加控制。鋼在澆鑄過程中,應根據需要進行不同程度的脫氧處理。碳素結構鋼的氧含量不應大於0.008%。但氮有時卻作為合金元素存在於鋼之中,橋梁用鋼15錳釩氮 (15MnVNq)就是如此,它的B級鋼氮含量為0.01%—0.02%。 鋼結構所用碳素結構鋼中的Q235鋼及低合金結構鋼中的Q345鋼和Q390鋼的化學成分及其含量,見書後附表9。 2.3.2 成材過程的影響 1.冶煉 鋼材的冶煉方法主要有平爐煉鋼、氧氣頂吹轉爐煉鋼,鹼性側吹轉爐煉鋼及電爐煉鋼。其中平爐煉鋼由於生產效率低,鹼性側吹轉爐煉鋼生產的鋼材質量較差,目前基本已被淘汰。而電爐冶煉的鋼材一般不在建築結構中使用。因此,在建築鋼結構中,主要使用氧氣頂吹轉爐生產的鋼材。目前氧氣頂吹轉爐鋼的質量,由於生產技術的提高,已不低於平爐鋼的質量。同時,氧氣頂吹轉爐鋼具有投資少、生產率高、原料適應性大等特點,目前已成為主流煉鋼方法。 冶煉這一冶金過程形成鋼的化學成分與含量、鋼的金相組織結構,不可避免地存在冶金缺陷,從而確定不同的鋼種,鋼號及其相應的力學性能。 2.澆鑄 把熔煉好的鋼水澆鑄成鋼錠或鋼坯有兩種方法,一種是澆人鑄模做成鋼錠,另一種是澆入連續澆鑄機做成鋼坯。前者是傳統的方法,所得鋼錠需要經過初軋才成為鋼坯。後者是近年來迅速發展的新技術,澆鑄和脫氧同時進行。鑄錠過程中因脫氧程度不同,最終成為鎮靜鋼、半鎮靜鋼與沸騰鋼。鎮靜鋼因澆鑄時加入強脫氧劑,如硅,有時還加鋁或鈦,保溫時間得以加長,氧氣雜質少且晶粒較細,偏析等缺陷不嚴重,所以鋼材性能比沸騰鋼好,但傳統的澆鑄方法因存在縮孔而成材率較低。 連續澆鑄可以產出鎮靜鋼而沒有縮孔,並且化學成分分布比較均勻,只有輕微的偏析現象。採用這種連續澆鑄技術既提高產品質量,又降低成本。 鋼在冶煉及澆鑄過程中會不可避免地產生冶金缺陷。常見的冶金缺陷有偏析,非金屬夾雜,氣孔及裂紋等等。偏析是指金屬結晶後化學成份分布不勻;非金屬夾雜是指鋼中含有如硫化物等雜質;氣泡是指澆鑄時由FeO與C作用所生成的CO氣體不能充分逸出而滯留在鋼錠內形成的微小空洞。這些缺陷都將影響鋼的力學性能。 3.軋制 鋼材的軋制能使金屬的晶粒變細,也能使氣泡、裂紋等焊合,因而改善了鋼材的力學性能。薄板因輥軋次數多,其強度比厚板略高、澆鑄時的非金屬夾雜物在軋制後能造成鋼材的分層,所以分層是鋼材(尤其是厚板)的一種缺陷。設計時應盡量避免拉力垂直於板面的情況,以防止層間撕裂。 4.熱處理 一般鋼材以熱軋狀態交貨,某些高強度鋼材則在軋制後經過熱處理才出廠。熱處理的目的在於取得高強度的同時能夠保持良好的塑性和韌性。國家標准《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GB/T1591—94)規定:「鋼一般應以熱軋、控軋,正火及正火加回火狀態交貨。Q420、Q460C、D、E級鋼也可按淬火加回火狀態交貨」。具體交貨狀態由需方提出並訂入合同,否則由供方決定。正火屬於最簡單的熱處理:把鋼材加熱至850—900℃並保持一段時間後在空氣中自然冷卻,即為正火。如果鋼材在終止軋制時溫度正好控制在上述溫度范圍,可得到正火的效果,稱為控軋。回火是將鋼材重新加熱至650℃並保溫一段時間,然後在空氣中自然冷卻。淬火加回火也稱調質處理,淬火是把鋼材加熱至 900℃以上,保溫一段時間,然後放入水或油中快速冷卻。強度很高的鋼材,包括高強度螺栓的材料都要經過調質處理。 2.3.3 影響鋼材性能的其他因素 鋼材的性能和各種力學指標,除由前面所列各因素決定之外,在鋼結構的製造和使用中,還可能受其他因素的影響。 1.冷加工硬化(應變硬化) 在常溫下加工叫冷加工。冷拉、冷彎、沖孔、機械剪切等加工使鋼材產生很大塑性變形,產生塑性變形後的鋼材在重新加荷時將提高屈服點(圖2-5中的B點),同時降低塑性和韌性(圖2-5中的CD)。由於減小了塑性和韌性性能,普通鋼結構中不利用硬化現象所提高的強度。重要結構還把鋼板因剪切而硬化的邊緣部分刨去。用作冷彎薄壁型鋼結構的冷彎型鋼,是由鋼板或鋼帶經冷軋成型的,也有的是經壓力機模壓成型或在彎板機上彎曲成型的。由於冷成型操作,實際構件截面上各點的fy與fu幾乎都有不同百分比的提高,其性能與原鋼板已經有所不同。由於這個原因,薄壁型鋼結構設計中允許利用因局部冷加工而提高的強度。此外,還有性質類似的時效
5. 鋼結構型鋼合格證明文件,除檢測報告外,還有像鋼筋一樣的鋁牌的嗎
那不一定,有的正規的工廠在構件出廠時有用鋁牌的,也就相當於合格證了
6. 鋼材(鋼鑄件)機械性能檢驗報告、化學成分分析、產品質量證明書有哪些規范要求和注意的內容呢
1、相關復規范:《鋼的化學分制析用試樣取樣法及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GB222-84
《鋼材力學及工藝性能試驗取樣規定》GB2975-82
2、檢查方法與數量:全數檢查鋼材(鋼鑄件)的質量合格證明書、中文標志及檢驗報告等。
3、對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鋼材,應進行抽樣復驗,其復驗結果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准和設計要求,檢驗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國外進口鋼材。
(2)鋼材混批。
(3)板厚等於或大於40mm,且設計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建築結構安全等級為一級,大跨度鋼結構中主要受力構件所採用的鋼材。
(5)設計有復驗要求的鋼材。
(6)對質量有疑義的鋼材。
4、國外進口鋼材應按設計和合同規定的標准進行抽樣復驗,當商檢部門對鋼材已進行過機械性能和化學成分檢驗(即商檢)合格,可不再進行復驗。但對商檢未含的檢驗項目還需復驗。
5、鋼材復驗分化學分析和力學性能試驗兩部分。鋼材應成批復驗,同批由同一牌號、同一爐罐號、同一質量等級、同一品種、同一尺寸、同一交貨狀態的鋼材組成。
7. 鋼筋出廠合格證內容要求有哪些
鋼筋出廠合格證內容要求如下:
鋼種、規格、數量、機械性能(屈服點、抗拉強度、冷彎、伸延率)、化學成分(碳、磷、硅、錳、硫、釩等)的數據及結論、出廠日期、檢驗部門印章、合格證的編號。
合格證要求填寫齊全,不得漏填或填錯。同時須填明批量,如批量較大時,提供的出廠證又較少,可做復印件或抄件備查,並應註明原件證號存放赴,同時應有抄件人簽字,抄件日期。
鋼筋進場,經外觀檢查合格後,由技術員、材料采購員、材料保管員分別在合格證上簽字,註明使用工程部位後交資料員保管。合格證應放人材質與產品檢驗卷內,在產品合格證分目錄表上填好相應項目。
(7)鞍鋼型鋼方管質量合格證明擴展閱讀
《產品質量法》明確規定,產品或其包裝上應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一方面是要求生產者要保證產品質量,另一方面是為了讓用戶、消費者辨明產品的質量。
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是生產企業為表示出廠的產品質量符合規定的技術要求,經其質檢機構及檢驗人員檢驗合格而附於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合格證、合格印章等合格標識。
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不是哪個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批准發放的,而是生產企業自行製作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形式主要有3種:合格證書、檢驗合格印章和檢驗工序編號印章。
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是生產企業對其生產、銷售的產品的質量做出的明示擔保,保證其生產、銷售的產品質量符合規定的技術要求,因此只能在經檢驗合格的產品上使用,對未檢驗的產品或經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能使用。
8. 《鋼結構驗收規范》中「產品質量證明書」和「出廠合格證」是一個嗎,必須有中文標志嗎
是必須有中文標志的。
質量證明書和出廠合格證定義上不是一個。質量證明書由廠家質量部門出具,出廠合格證應該由廠家本身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