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管培生違約金一般多少
法律分析:管培生違約金一般多少:這個各地不一樣,主要看合同里關於違約金的規定,所謂違約金是對於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責任。在勞動合同中設定違約金只限於違反服務期約定和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兩種情況。而約定服務期又只限於對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② 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是否有違約金
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是否有違約金
通常高校在畢業生畢業之前都會要求畢業生實習,這是對畢業生進入社會的一個實踐課,去實習的時候就會簽署三方協議,應屆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違約金法律,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的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是否有違約金,歡迎閱讀與收藏。
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是否有違約金
有違約金。
就業協議書中違約金規定是否有效,如何規避:
很無奈,如果三方協議中有違約責任特別是違約金的相關條款,而協議又經過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簽字確認,那麼該條款就是有效的,是合同的一部分。雖說三方協議只能算是一份「求職意向合同」,但是只要其真實有效,依然受《合同法》調整。一旦畢業生想悔約,可能要支付違約金,數額大抵與合同約定的一個月的工資相當。
若想規避違約金,在簽訂三方協議之前,要注意協議的內容。如果三方協議關於工作地點、崗位等內容可以自由填寫,畢業生應當主張不設定違約條款;如果三方協議中含有已經設定好的,直接填寫數額等細節即可的格式條款,畢業生也應主張刪除違約責任的相關內容。
因為,願意簽署三方協議的用人單位大多參與校招,面對的.都是應屆生,其違約不僱傭畢業生的可能性很小。多數情況下,都是畢業生想要悔約,但是受制於違約金。在三方協議中訂立違約責任條款對於畢業生而言並無益處,只算是用人單位將畢業生留在身邊的一個籌碼。
用人單位想畢業生主張就業協議上的違約金怎麼辦:
畢業生面對這種情況不要盲目想著「花錢了事」,「用錢買個自由之身」,要先看違約的原因是什麼。如果違約是因為用人單位達不到在三方協議中所約定的條件(如幫助畢業生落戶,工資待遇等),畢業生是有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支付違約金。如果畢業生違約是單純的因為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那可以與原單位的HR多做溝通,盡量減少違約金的數額,甚至免付。
;③ 就業三方協議,企業要求賠付違約金
就業三方協議,如果當事人已經約定違約責任的,當事人任何一方存在違約責任的,守約方可以依法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④ 三方協議違約金如何規定
法律分析:三方協議中的違約金並沒有專門的法律規定,它主要是適用於相關法律的規定,只要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過,就是有效。若違約就應按協議約定承擔違約金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與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向法院起訴來請求適當減少金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⑤ 三方協議有違約金嗎
如果協議里有約定違約金,毀約,要付違約金。和企業簽三方協議沒有違約金。
企業簽三方協議相關協議是屬於應屆畢業生所簽訂的一種協議,主要指的就是當事人員和應用單位簽訂了這樣的一種勞動就業的合同,如果在這個過程當中沒有一些特殊的培訓的話,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才是合理的,否則法律不予支持。公司確實花費了相當數值的培訓費用,這個需要公司開具發票或者財務證明。涉及到竟業。公司沒有培訓過,那麼就不合理,法律不予支持該違約金,申請公司所在地勞動局的勞動仲裁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夠約定違約金的,雖然三方協議與勞動合同極其相似,但三方協議本身並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在三方就業協議中約定違約金要遵循民事合同的公平性原則。 實踐當中, 不少用人單位利用招聘中的優勢地位, 只約定畢業生違反或解除三方就業協議的違約責任,不約定用人單位的違約責任, 這顯然是不公平的。違約金與損失相當的原則。 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 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 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根據上述規定, 違約金的標准要根據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來確定, 如果畸高或畸低, 引發爭議後都可以作出調整。因三方就業協議引發的爭議不屬於勞動人事爭議,用人單位與畢業生應當通過民事訴訟的途徑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依法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處理。
⑥ 管培生簽三年合同違約金多少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在以下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才能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一)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如果你沒有上述兩種情況.則你想辭職的話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⑦ 管培生簽三年合同違約金多少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管培生簽三年合同只有在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才能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即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情況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如果沒有上述兩種情況.則辭職的話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⑧ 管培生簽三年合同違約金多少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管培生簽三年合同的違約金額是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其具體金額法律是沒有規定的,實際違約金額請以實際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