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質檢報告上鍍鋅管邊長不合格會被認為全部不合格嗎
我認為質檢報告上的鍍鋅管邊長不合格不會被認為全部不合格。
② 質檢局如何處罰不合格產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對不合格產品處罰如下
第四十九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 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 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的,銷售國家明令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二條 銷售失效、變質的產品的,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 偽造產品產地的,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四條 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責令改正;有包裝的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第五十五條 銷售者銷售本法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三條規定禁止銷售的產品,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該產品為禁止銷售的產品並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五十六條 拒絕接受依法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特別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七條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認證機構偽造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證明的,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檢驗資格、認證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認證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或者證明不實,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撤銷其檢驗資格、認證資格。
產品質量認證機構違反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不符合認證標准而使用認證標志的產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認證標志資格的,對因產品不符合認證標准給消費者造成的損失,與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認證資格。
第五十八條 社會團體、社會中介機構對產品質量作出承諾、保證,而該產品又不符合其承諾、保證的質量要求,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與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九條 在廣告中對產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十條 對生產者專門用於生產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所列的產品或者以假充真的產品的原輔材料、包裝物、生產工具,應當予以沒收。
第六十一條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屬於本法規定禁止生產、銷售的產品而為其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便利條件的,或者為以假充真的產品提供製假生產技術的,沒收全部運輸、保管、倉儲或者提供製假生產技術的收入,並處違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 服務業的經營者將本法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二條規定禁止銷售的產品用於經營性服務的,責令停止使用;對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使用的產品屬於本法規定禁止銷售的產品的,按照違法使用的產品(包括已使用和尚未使用的產品)的貨值金額,依照本法對銷售者的處罰規定處罰。
第六十三條 隱匿、轉移、變賣、損毀被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封、扣押的物品的,處被隱匿、轉移、變賣、損毀物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六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和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包庇、放縱產品生產、銷售中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
(二)向從事違反本法規定的生產、銷售活動的當事人通風報信,幫助其逃避查處的;
(三)阻撓、干預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產品生產、銷售中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造成嚴重後果的。
第六十六條 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超過規定的數量索取樣品或者向被檢查人收取檢驗費用的,由上級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退還;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十七條 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其他國家機關違反本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向社會推薦生產者的產品或者以監制、監銷等方式參與產品經營活動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消除影響,有違法收入的予以沒收;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有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的,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責令改正,消除影響,有違法收入的予以沒收,可以並處違法收入一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質量檢驗資格。
第六十八條 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十九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拒絕、阻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第七十條 本法規定的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決定,本法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七條、第六十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權范圍決定。法律、行政法規對行使行政處罰權的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七十一條 對依照本法規定沒收的產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銷毀或者採取其他方式處理。
第七十二條 本法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四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所規定的貨值金額以違法生產、銷售產品的標價計算;沒有標價的,按照同類產品的市場價格計算。
(2)鍍鋅管檢驗不合格要怎麼處罰6擴展閱讀
生產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六條 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
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准;
(二)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准,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第二十七條 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
(四)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第二十八條 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以及儲運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產品,其包裝質量必須符合相應要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作出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標明儲運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 生產者不得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第三十條 生產者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第三十一條 生產者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
第三十二條 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第二節 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三十三條 銷售者應當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
第三十四條 銷售者應當採取措施,保持銷售產品的質量。
第三十五條 銷售者不得銷售國家明令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產品和失效、變質的產品。
第三十六條 銷售者銷售的產品的標識應當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銷售者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第三十八條 銷售者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
第三十九條 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③ 抽檢不合格處罰標准
一、產品質量抽檢不合格需要怎麼處罰?
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收到省質監局《監督抽查結果通知書》後,要做如下工作:
1、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並主動收回已售不合格產品。
2、接到《監督抽查結果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如對本次檢驗結果有異議,可向省質監局提出復檢申請,省質監局負責企業異議的受理工作。
3、15日異議期後,企業所在地質監局負責向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發放《整改通知書》,企業按照要求提交整改報告,限期改正,整改完成後,向所在地質監局提出復查申請,由所在地質監局組織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對企業進行復查檢驗;
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予以公告;公告後經復查仍不合格的,責令停業,限期整頓;整頓期滿後經復查產品質量仍不合格的,通報有關部門吊銷相關證照。
其中,監督抽查的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移送執法查處,依照《產品質量法》第五章的有關規定處罰。對於在在區域性、行業性產品質量實施質量警示和專項整治。
二、消費者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如何維權?
1、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清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對消費者維權各項法律法規,才能更好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2、購買前了解商品屬性。對於商品的種類、規格。性能、原材料、結構、合格證,出廠日期、消費期限、使用說明、售後服務等有關商品自身的情況以及商標、廠家、生產地、經銷者等關於商品生產經營者的情況應盡可能地了解。
3、保存購買憑證。購買後應盡可能要求銷售者出具發票、收據或其他書面的證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時,能夠有效地進行索賠。
4、自動與商家協商。當發現購買商品與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時第一時間與商家協商溝通,指出自己的購買目的與產品不符合,申請更換或者退貨。
很多企業的產品在正式上市銷售之前,都會先由當地的質監部門進行抽查,如果企業對質監部門抽查的結果存在什麼爭議的話,也可以向省質監局提出復檢的。或者在法定時間內對質量不合格的這些產品重新進行調整,調整完以後復檢合格的也不會有其他處罰。
④ 鍍鋅污染處罰嚴重嗎正規鍍鋅怎麼做
鍍鋅污染是違法的,需要受到行政處罰及罰款。正規鍍鋅,需要證照齊全的電鍍工業園租塊地方,按照要求做生產線和排污設施,接受審核。
寧波市環境保護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甬環罰字[2012]第37號
被處罰人:寧波永豐熱鍍鋅有限公司
工商注冊號:330281000201416
法定代表人:朱林龍
住所地:餘姚市黃家埠鎮工業園區A區
2012年3月23日,我局對你公司未經環保審批同意,擅自擴建熱鍍鋅加工項目並投入生產使用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現查明:
寧波永豐熱鍍鋅有限公司位於餘姚市黃家埠鎮工業園區,主要從事鋼鐵製品熱鍍鋅生產加工,總投資約為3600萬元,2011年產值約1億元。2012年3月22日,我局在執法中發現你公司未經環保審批同意,擅自擴建熱鍍鋅加工項目並投入生產使用:公司目前建有熱鍍鋅車間2個,其中一號車間年產5萬噸熱鍍鋅產品加工項目於2001年經過餘姚市環保局審批,2002年建成投產;二號車間於2005建成,該車間熱鍍鋅生產加工項目未經過環保審批,目前建有酸洗槽6個,助鍍槽、鍍鋅槽各1個,清洗槽若干個,產量約2.6萬噸。公司的二個熱鍍鋅車間酸洗槽均未安裝酸霧吸收處理裝置,酸霧無組織排放;生產廢酸和清洗廢水經收集後由黃家埠濱海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廢水排放量約800噸/月。
我局認為,你公司未經環保審批,擅自擴建熱鍍鋅生產加工項目並投入生產使用的行為違反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新建、擴建、改建有水污染物排放的項目,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具體有以下證據證明: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證明企業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情況;
2、2012年3月22日現場勘察筆錄、現場照片一組,證明檢查當日寧波永豐熱鍍鋅有限公司的熱鍍鋅生產加工和設備建設具體情況;
3、2012年3月26日詢問筆錄一份,證明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以及未經環保審批同意,擅自擴建熱鍍鋅加工項目並投入生產使用的事實;
4、寧波永豐熱鍍鋅有限公司年產加工5萬噸熱鍍鋅產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和餘姚市環保局2001年12月24日《關於寧波永豐熱鍍鋅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0噸熱鍍鋅產品項目環境保護批復意見》(余環[2001]28號)文件復印件各一份,證明公司熱鍍鋅生產加工項目原審批情況以及目前在未重新取得環保審批同意情況下擅自建設熱鍍鋅二號車間,超過原審批規模和范圍的事實;
5、寧波永豐熱鍍鋅有限公司污水排放處理費交款通知單、污水收集處理費、鹽酸及自來水發票一組,證明公司熱鍍鋅生產加工鹽酸使用和廢水排放情況。
2012年5月31日,我局作出甬環罰聽告字[2012]第36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並於2012年5月31日依法送達該告知書,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向我局提出陳述、申辯,也未提出舉行聽證要求。綜合考慮公司的規模、經營的行業以及危害程度及排污強度,根據《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條:「建設項目無環境影響評價批准文件,建設單位擅自開工建設並建成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限期補辦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手續,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條件的,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法提請有關人民政府予以關閉」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你公司立即停止二號車間熱鍍鋅生產加工建設項目的生產;
2、罰款25萬元。
你公司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中國工商銀行寧波市分行江東支行(銀行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中興路757-773號)繳納罰款。逾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寧波市人民政府或者浙江省環境保護廳申請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寧波市環境保護局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鍍鋅廠污染主要包括:
1、酸、鹼污染:主要來源是電鍍前工件清洗。
2、鋅污染:主要是污染水體,對魚類等冷血動物危害大,對人體危害相對較小。
3、鉻污染:來源是鍍鋅後的鈍化工序。鉻屬於重污染源,特別是6價鉻,有強致癌性,屬於環保嚴控項目。
其他化學物質污染量很小。
⑤ 工商抽樣我有40根鍍鋅管不合格怎麼處罰
抽樣的樣本是多少 按照比列算出合格率
如合格率未過,出現的是質量問題內
1 面臨停業停產容整頓
2 罰款 最低1000元,看工商執法部門出具的責令通知繳罰單
⑥ 抽查產品不合格是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被監督抽查的產品不合格,有嚴重質量問題的,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由實施監督抽查的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2)超過規定的期限未作改正,產品質量經復查仍不合格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予以公告過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對企業產品質量存在嚴重問題,並經責令限期改正而又不改正的行為予以「曝光」(3)公告後經再次復查產品質量仍不合格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責令停業,限期整頓4)整頓期滿,產品質量經復查仍不合格的,表明該生產者已不具備生產合格產品的能力,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吊銷企業的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十五條 國家對產品質量實行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查制度,對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產品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進行抽查。抽查的樣品應當在市場上或者企業成品倉庫內的待銷產品中隨機抽取。監督抽查工作由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劃和組織。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也可以組織監督抽查。法律對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國家監督抽查的產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復抽查;上級監督抽查的產品,下級不得另行重復抽查。
根據監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對產品進行檢驗。檢驗抽取樣品的數量不得超過檢驗的合理需要,並不得向被檢查人收取檢驗費用。監督抽查所需檢驗費用按照國務院規定列支。
生產者、銷售者對抽查檢驗的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實施監督抽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復檢,由受理復檢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復檢結論。
⑦ 國家質量抽檢不合格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二條 消費者有權就產品質量問題,向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查詢;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申訴,接受申訴的部門應當負責處理。
第四十八條 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本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對有關產品質量進行檢驗。
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