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钢筋代换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钢筋代换的原则是代换原则。
等强度代换或等面积代换,当构件配筋受强度控制时,按钢筋代换前后强度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或同钢号钢筋之间的代换,按钢筋代换前后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代换前后应进行裂缝宽度和挠度验算。
钢筋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相应费用按合同规定并办理相应手续,代换后钢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数量等构造要求和受力、变形情况均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钢筋代换应注意如下事项:
1、必须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代换钢筋的性能;
2、某些重要构件,如吊车梁、薄腹梁、桁架下弦等,不宜用i级钢筋代替螺纹钢筋。以免使用时裂缝宽度开展过大。
3、梁中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代换,以保证正截面与斜截面强度。
4、偏心受压、偏心受拉构件的钢筋代换时,不取整截面配筋量计算,应按受拉或受压钢筋分别代换。
5、同一截面内用不同直径、不同种类钢筋代换时,各钢筋间拉力差不宜过大,同品种钢筋直径差不大于5mm,以防构件受力不均。
② 钢筋怎样代换钢筋代换的原则是什么
钢筋代换有两种方法,即等截面代换法和等强度代换法。
当施工中遇有钢筋的品种或规格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可参照以下原则进行代换:
(1)等强度代换:当构件受强度控制时,钢筋可按强度相等原则进行代换。
(2)等面积代换: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钢筋可按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
施工中如需要钢筋代换时,必须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代换材料性能,严格遵守现行钢筋砼设计规范的各种规定。凡重要部位的钢筋代换,须征得甲方、设计单位同意,并有书面通知时方可代换。
(2)钢筋代换是什么规范扩展阅读
钢筋代换注意事项
(1)对某些重要构件,如吊车梁、薄腹梁以及桁架弦等,不宜采用HPB300级光圆钢筋代替 HRB335和HRB400级带肋钢筋。
(2)建筑界钢筋代换后,应符合配筋构造规定,比如钢筋的最小直径、根数、间距、锚固长度等。
(3)同一截面内,可以同时配有不同种类和直径的代换钢筋,但每根钢筋的拉力差不应过大(如同品种钢筋的直径差值一般不大于5mm),防止构件受力不匀。
(4)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代换,以确保正截面与斜截面的强度。
(5)偏心受压构件(如框架柱、有吊车的厂房柱、桁架上弦等)或者偏心受拉构件作钢筋代换时,不取整个截面配筋量计算,应按照受力面(受压或受拉)分别代换。
(6)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控制时,若以小直径钢筋代换大直径钢筋,以强度等级低的钢筋代替强度等级高的钢筋,则可不做裂缝宽度验算。
③ 钢筋代换时应该符合哪些规定
钢筋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重要受力构件(如吊车回梁、薄腹梁、桁架下答弦等)不宜采用HPB300级钢筋代换变形钢筋,以免裂缝开展过大。(2)钢筋代换后,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中所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根数等配筋构造要求。(3)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代换,以保证正截面与斜截面强度。(4)有抗震要求的梁、柱和框架,不宜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代换原设计中的钢筋;如必须代换时,其代换的钢筋检验所得的实际强度,尚应符合抗震钢筋的要求。(5)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HPB300级钢筋制作,严禁以其他钢筋代换。(6)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钢筋代换后应进行刚度、裂缝验算。
④ 钢筋现场代换的原则有什么
钢筋现场代换的原则:等强度代换。
施工具体操作中,应用等强回度代换或等截答面代换。要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的4.2.8条的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呼应了一条强制性条文:5.1.3条。言下之意: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管采用等强度还是等截面代换,事前要征得设计同意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参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⑤ 钢筋代换原则是什么
钢筋代换的基本原则是等强度代换。如果属于同种类钢筋的代换,可按等面积进行代换。因为钢筋的设计强度值相等,所以,面积相等即可。
⑥ 什么是钢筋代换原则
当施工中遇有钢筋的品种或规格与设计要求不符是,可按钢筋等强度代换、等面积代换原则代换:
1、等强度代换:当构件受强度控制时,钢筋可按强度相等原则进行代换;即不同钢号的钢筋按强度相等的原则代换。即代换后的钢筋强度应大于或等于代换前的钢筋强度;
2、等面积代换: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钢筋可按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即同钢号的钢筋按钢筋面积相等的原则代换;
3、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代换后进行雷锋宽度或挠度验算;
4、代换后的钢筋应满足构造要求和设计中提出的特殊要求;
钢筋代换时,必须要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代换材料性能,并严格遵守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各项规定;凡重要结构中的钢筋代换,要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1)、对某些重要的构件,如吊车梁、薄腹梁、桁架弦等,不宜用一级光圆钢筋代替二级带肋钢筋;
(2)、钢筋替换后,应满足配筋构造规定,如钢筋的最小直径、间距、根数、锚固长度等;
(3)、同一截面内,可同时配有不同种类和直径的代换钢筋,但每根钢筋的拉力不应过大,以免构件受力不匀;
(4)、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代换,以保证正截面与斜截面的强度;
(5)、偏心受压构件分别代换;
(6)、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控制时,如以小直径钢筋代换大直径钢筋,强度等级低的钢筋代换强度等级高的钢筋,则可不作裂缝 宽度验算;
⑦ 钢筋的代换有哪些原则
等强度代换原则;
等面积代换原则;
代换后满足构造最小配筋率要求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