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腳手架的工程量如何計算啊
你好,
外牆腳手架按外牆外邊線長度(如外牆有挑陽台,則每隻陽台計算一個側面寬度,計入外牆面長度內,二戶陽台連在一起的也只算一個側面)乘以外牆高度以平方米計算。外牆高度指室外設計地坪至檐口(或女兒牆上表面)高度,坡屋面至屋面板下(或椽子頂面)牆中心高度。
B. 腳手架搭設施工計算公式是什麼
工程量:
外牆外邊線長度×外腳手架高度。
長度:
按外牆專外邊線長度計算,凸出牆面屬寬度大於240㎜的牆垛等,按圖示尺寸展開並入外牆長度內。
C. 外腳手架的工程量如何計算啊
外腳手架工程量的計算方法:
(1)外腳手架均按牆面垂直投影面積以平方米(m2)計算,門窗洞口及空洞面積均不扣除,凡砌築高度(除定額註明者外)在1.5m以上的各種磚石砌體均需計算腳手架。
(2)外牆腳手架的垂直投影面積以外牆的長度乘室外地面至牆中心線的頂面高度計算。內牆腳手架的垂直投影面積以內牆凈長乘內牆凈高計算,有山牆者以1/2高度為准。
(3)建築物外牆沿高、內牆凈高和圍牆高度在3.6m以內的牆,按里腳手架計算。建築物外牆沿高、內牆凈高和圍牆高度在3.6m以上的砌體,按外牆腳手架計算。山牆部分從室外地面(內牆以室內地面或樓層面層)至山尖的1/2處的高度超過3.6m時,其整個山牆部分按外腳手架計算;雲牆高度從地面至雲牆突出部的1/2高度超過3.6m者,整個雲牆按外腳手架計算。
拓展資料:
地基與基礎
2.1立桿地基承載力計算
p≤fg
式中 p----立桿基礎底面的平均壓力,p=N/A;
N----上部結構傳至基礎頂面的軸向力設計值;取N=
A----基礎底面面積;
fg----地基承載力設計值,fg =kc.fgk=
kc----地基承載力調整系數,對碎石土、砂土、回填土應取0.4,對粘土應取0.5;對岩石、砼應取1.0。
由此可得A=
2.2腳手架底座底面標高宜高於自然地坪50mm。
2.3腳手架基礎經驗收合格後,應按要求放線定位。
D. 怎麼計算腳手架的工程量
滿堂腳手架增加層==[室內抄凈高度-5.2]/1.2(m)。
建築物外牆腳手架: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砌築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單排腳手架計算;砌築高度在15m以上,或雖不足15m但外牆門窗及裝飾面積超過外牆表面積60%以上,或採用竹製腳手架的,均應按雙排腳手架計算。
其中檐口高度是建築物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有女兒牆算至女兒牆頂面,帶挑檐者算至挑檐下皮。前後檐高度不同時,以較高者為准。同一建築物檐口高度不同時,應按不同高度分別計算腳手架工程量。
(4)外牆鋼管腳手架工程量如何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凡厚度在兩磚(490mm)以上的磚牆,均按雙面搭設腳手架計算,如無施工組織設計規定時高度在3.6m以內的外牆,一面按單排外腳手架計算,另一面按里腳手架計算,高度在3.6m以上的外牆,外面按雙排外腳手架計算,內面按里腳手架計算,內牆按雙面計算相應高度的里腳手架。
在舊有的建築物上加層:加二層以內時,其外牆腳手架按1.4條規定乘以0.5系數計算,加層在二層以上時,按上述辦法計算,不乘以系數。
E. 腳手架的工程量怎麼計算
1、外腳手架—按外牆面垂直投形面積計算。
長度:外牆外包線。
高度:挑檐——設計室外地坪至檐口屋面板面。
女兒牆——設計室外地坪至女兒牆壓頂面。
2、里腳手架
⑴內牆砌築里腳手架、粉刷腳手架—凈長×凈高。
⑵圍牆(砌築腳手架、粉刷腳手架)。
長度:圍牆中心線。
高度:設計室外地坪至圍牆頂。
3、滿堂腳手架—按室內地面凈面積(凈長×凈寬)計算,不扣除柱、附牆垛所佔面積。
腳手架是為了保證各施工過程順利進行而搭設的工作平台。按搭設的位置分為外腳手架、里腳手架;按材料不同可分為木腳手架、竹腳手架、鋼管腳手架;按構造形式分為立桿式腳手架、橋式腳手架、門式腳手架、懸吊式腳手架、掛式腳手架、挑式腳手架、爬式腳手架。
不同類型的工程施工選用不同用途的腳手架。橋梁支撐架使用碗扣腳手架的居多,也有使用門式腳手架的。主體結構施工落地腳手架使用扣件腳手架的居多,腳手架立桿的縱距一般為1.2~1.8m;橫距一般為0.9~1.5m。
腳手架與一般結構相比,其工作條件具有以下特點:
1、所受荷載變異性較大;
2、扣件連接節點屬於半剛性,且節點剛性大小與扣件質量、安裝質量有關,節點性能 存在較大變異;
3、腳手架結構、構件存在初始缺陷,如桿件的初彎曲、銹蝕,搭設尺寸誤差、受荷偏心 等均較大;
4、與牆的連接點,對腳手架的約束性變異較大。 對以上問題的研究缺乏系統積累和統計資料,不具備獨立進行概率分析的條件,故對結構抗力乘以小於1的調整系數其值系通過與以往採用的安全系數進行校準確定。因此,本規范採用的設計方法在實質上是屬於半概率、半經驗的。腳手架滿足本規范規定的構造要求是設計計算的基本條件
F. 外牆腳手架怎麼計算工程量呢你知道計算方式嗎
一、建築物外腳手架工程量按以下規則計算。
1.外腳手架搭拆工程量按外牆外邊線的凹凸(包括凸出陽台)總長度乘以腳手架的搭設高度計算搭設面積以m2計算。門、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佔面積不扣除。
2.外腳手架使用工程量按腳手架搭設面積乘以腳手架在施工現場的有效使用天數以"100m2·10天"為單位計算。
3.腳手架搭設高度的確定。
(1)有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的,按照經審核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的規定確定;無施工組織設計文件時,可按平均的設計室外地坪標高與建築物的頂板面的結構標高(有女兒牆時計至女兒牆頂)的高度差,再加上1.5m綜合取定。地下室外牆腳手架搭設高度為從設計室外地坪至底板墊層底高度。
(2)同一建築物高度不同時按不同高度分別計算。如果沿建築物的頂層板外牆外邊線的結構標高(有女兒牆時計至女兒牆頂)出現不同時:間斷變化時(標高變化不連續,如局部突出屋面的樓梯間)可按不同高度分段計算腳手架的搭
設高度;連續變化時(如坡屋面)按照平均標高計算腳手架的搭設高度。
(3)當屋頂樓梯間、設備房平面面積大於屋頂平面面積的三分之一時,其腳手架工程量並入整個建築物,高度計至屋頂樓梯間、設備房頂板結構標高(有女兒牆時計至女兒牆頂)。
(4)當屋頂樓梯間、設備房平面面積小於屋頂平面面積的三分之一時,其腳手架工程量按其自身高度單獨計算,按相應高度的單排腳手架子目執行。
(5)建築物上部外牆縮入或者裙樓上部塔樓縮入時,計算腳手架搭拆時應該分段計算搭設面積,但搭設高度步距應統一自室外地坪標高算起。
(6)裙樓外牆邊線與塔樓外牆邊線間的距離1.5m的裙樓區段,單獨按規定計算該區段腳手架,高度計至裙樓檐口(或女兒牆上表面);當裙樓外牆邊線與塔樓外牆邊線間的距離≤1.5m的裙樓區段,與該區段塔樓腳手架一並計算,
高度計至塔樓檐口(或女兒牆上表面)。
4.單排腳手架與綜合腳手架的區分。
(1)當沿建築物外牆外邊線的建築物腳手架的搭設高度小於15m時,按單排腳手架計算;大於15m時,按綜合腳手架計算。
(2)建築物上部牆體外邊線挑出1.5m以上時,按照上層的外牆外邊線凹凸長度乘以建築物總高度計算外腳手架搭設面積;下部牆體縮入部分按照圍護結構的垂直投影面積按相應自身高度的單排腳手架計算。
(3)凹入部分的採光開井:當外口寬度(外牆結構間距)≤3.5m時,按凹入部分內側外牆垂直投影面積計算單排腳手架,採光井外口不論有無連梁,均與外牆一並計算綜合腳手架;當外口寬度(外牆結構間距)3.5m時,按凹入部分內側外牆垂直投影面積以m2計算綜合腳手架,採光井外口有連梁的,與外牆一並計算綜合腳手架,無連梁的不計算腳手架。
(4)石牆砌築不論內外牆,高度超過1.2m時,計算一面綜合腳手架;牆厚大於40cm時,計算一面綜合腳手架及一面單排腳手架。
(5)大型設備基礎高度超過2m時,按其外形周長乘以基礎高度以面積(m2)計算單排腳手架。
(6)屋頂女兒牆內面超過屋面高度1.2m時,可按其內面垂直投影面積以m2計算單排腳手架。
(7)圍牆高度超過1.2m時,按相應垂直投影面積以m2計算單排腳手架,圍牆單面裝飾的按單面計算,雙面裝飾的按雙面計算。
G. 如何計算腳手架的工程量 計算公式
1 砌築腳手架
1.1 不論何種砌體,凡砌築高度超過1.2m以上者,均需計算腳手架.
1.2 砌築腳手架的計算按牆面(單面)垂直投影面積以平方米計算.
1.3 計算腳手架工程量時,門窗洞口及穿過建築物的車輛通道空洞面積等,均不扣除.
1.4 外牆腳手架按外牆外圍長度(應計凸陽台兩側的長度,不計凹陽台兩側的長度),乘室外地坪至砌體中心線頂面或女兒牆頂面高度,有山牆的,加山牆面積,再乘以1.05系數計算其工程量.
1.5 天井四周牆砌築,如需搭外架時,(1)天井短邊凈寬b≤2.5m時按長邊凈寬乘以高度再乘以1.2系數計算外腳手架工程量;(2)天井短邊凈長在2.5m3.5m時,按一般外腳手架計算.
1.6 獨立磚柱、突出屋面的煙囪腳手架按其外圍周長加3.6m後乘以高度計算.
1.7 如遇下列情況者,按單排外腳手架計算:
1.7.1 外牆檐高在16m以內,並無施工組織設計規定時;
1.7.2 獨立磚柱與突出屋面的煙囪;
1.7.3 磚砌圍牆.
1.8 如遇下列情況者,按雙排外腳手架計算.
1.8.1 外牆檐高超過16m者;
1.8.2 框架結構間砌外牆;
1.8.3 外牆面帶有復雜藝術形式者(藝術形式部分的面積占外牆總面積30%以上),或外牆勒腳以上抹灰面積(包括門窗洞口面積在內)占外牆總面積25%以上,或門窗洞口面積占外牆總面積40%以上者;
1.8.4 空斗牆(不分內外牆);
1.8.5 片石牆(含擋土牆、片石圍牆)、大孔混凝土砌塊牆,牆高超過1.2m者;
1.8.6 施工組織設計有明確規定者.
1.9 同一棟建築物內:有不同高度時,應分別按不同高度計算外腳手架;不同高度間的分隔牆,按相應高度的建築物計算外腳手架;如從樓面或天面搭起的,應從樓面或天面起計算.
1.10 凡厚度在兩磚(490mm)以上的磚牆,均按雙面搭設腳手架計算,如無施工組織設計規定時:高度在3.6m以內的外牆,一面按單排外腳手架計算,另一面按里腳手架計算;高度在3.6m以上的外牆,外面按雙排外腳手架計算,內面按里腳手架計算;內牆按雙面計算相應高度的里腳手架.
1.11 在舊有的建築物上加層:加二層以內時,其外牆腳手架按1.4條規定乘以0.5系數計算;加層在二層以上時,按上述辦法計算,不乘以系數;
1.12 內牆按內牆凈長乘以實砌高度計算里腳手架工程量.下列情況者,也按相應高度計算里腳手架工程量:
1.12.1 磚砌基礎深度超過3m時(室外地坪以下),或四周無土砌築基礎,高度超過1.2m時;
1.12.2 單層地下室外牆(高度從地下室室內地坪標高算起);
1.13 電梯井按井底板面至頂板面高度,套用相應定額子目以座計算.
2 現澆混凝土腳手架
2.1 現澆混凝土需用腳手架時,應與砌築腳手架綜合考慮.如確實不能利用砌築腳手架者,而定額子目中又無腳手架工料,則可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或按實際搭設的腳手架計算.
2.2 兩層及二層以上地下室的外牆腳手架按雙排外腳手架計算.
2.3 現澆混凝土基礎運輸道:
2.3.1 深度大於3m(3m以內不得計算)的帶形基礎按基槽底面積計算;
2.3.2 滿堂基礎運輸道適用於滿堂式基礎、箱形基礎、基礎底寬度大於3m的柱基礎及寬度大於3m的設備基礎,其工程量按基礎底面積計算.
2.4 現澆混凝土框架運輸道,適用於樓層為預制板的框架柱、梁,其工程量按框架部分的建築面積計算.
2.5 現澆混凝土樓板運輸道,適用於框架柱、牆、梁、板整體澆搗工程,工程量按澆搗部分的建築面積計算;如以預制板為主,局部澆搗的混凝土樓板(廁所、浴室),不得計算樓板運輸道費用;磚混結構工程的現澆樓板按相應定額子目乘以0.5系數.
2.6 計算現澆混凝土運輸道,採用泵送混凝土時應按如下規定:
2.6.1 基礎混凝土不予計算;
2.6.2 框架結構、框架-剪力牆結構、筒體結構的工程,定額須乘以0.5系數;
2.6.3 磚混結構工程,定額乘以0.25系數.
2.7 裝配式構件安裝,兩端搭在柱上,需搭設腳手架時,其工程量按柱周長加3.6m乘以柱高度計算,並按相應高度的單排外腳手架定額的50%計算.
2.8 現澆鋼筋混凝土獨立柱,如無腳手架利用時,按(柱外圍周長+3.6m)×柱高度按相應外腳手架計算.
2.9 單獨澆搗的梁,如無腳手架利用時,應按(梁寬+2.4m)×梁的跨度套相應高度(梁底高度)的滿堂腳手架計算.
2.10 當採用滿堂腳手架時套用《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分冊》B.7腳手架工程相應定額子目.
3 構築物腳手架
3.1 煙囪、水塔、獨立筒倉腳手架,分不同內徑,按室外地坪至頂面高度,套相應定額子目.水塔、獨立筒倉腳手架按相應的煙囪腳手架,人工乘以系數1.11,其他不變.
3.2 鋼筋混凝土煙囪內襯的腳手架,按煙囪內襯砌體的面積,套單排腳手架.
3.3 貯水(油)池外池壁高度在3m以內者,按單排外腳手架計算;超過3m時可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計算,如無施工組織設計時,可按雙排外腳手架計算;池底鋼筋混凝土運輸道參照基礎運輸道;池頂鋼筋混凝土運輸道參照樓板運輸道.
3.4 貯倉及漏斗:如需搭腳手架時,按本分冊相應子目